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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利辛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交通运输局(网址:http://www.lixin.gov.cn/XxgkContent/showList/546/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青年路855号,电话:0558-8814235,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511条。其中:行政执法类信息占19%;便民服务类信息占8%;重要建设项目类信息占24%;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类信息占17%;政府工作动态类信息占32%。涵盖国省干线、农村公路、道路养护等内容,及时更新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城乡公交线路、乡村振兴、应急管理等方面信息。
(一)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办理程序已更新发布,全年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数量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坚持“三审”制和“先审后发”制,加强对发布信息的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持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立足职能,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管理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意识形态审查,督促各股室及时更新内容,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及时补缺补差,有效促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应公开尽公开”的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58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能力水平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不断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更加精准把握政策。二是不断增强人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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