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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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1:58 来源:利辛县交通运输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利辛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交通运输局(网址:http://www.lixin.gov.cn/XxgkContent/showList/546/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青年路855号,电话:0558-8814235,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511条。其中:行政执法类信息占19%;便民服务类信息占8%;重要建设项目类信息占24%;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类信息占17%;政府工作动态类信息占32%。涵盖国省干线、农村公路、道路养护等内容,及时更新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城乡公交线路、乡村振兴、应急管理等方面信息。

(一)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办理程序已更新发布,全年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数量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坚持“三审”制和“先审后发”制,加强对发布信息的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持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立足职能,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管理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意识形态审查,督促各股室及时更新内容,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及时补缺补差,有效促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应公开尽公开”的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能力水平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不断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更加精准把握政策。二是不断增强人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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