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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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00:00 来源:利辛县交通运输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交通运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343条。其中:行政执法类信息占22%;便民服务类信息占8%;重要建设项目类信息占16%;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类信息占14%;政府工作动态类信息占4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制度,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为局属各部门提供操作性和指导性强的工作流程和示范文本。二是加强组织与协调。针对答复难度大、牵涉部门多的依申请公开件,由局法制股牵头,组织协调及召开相关单位依申请公开答复协调会议,对疑难复杂的依申请公开内容,进行反复协商、讨论和研究,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再请县司法局对依申请公开答复书逐一进行审核把关,最终确定答复意见。三是加强责任与追究。对延期答复、不按要求答复等单位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其具备可操作性,同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个人和单位的责任。本年度依法办理行政许可34件,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公开透明,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民服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县交通运输局累计发送信息343条。安排人员审核发布信息,严把政策关、文字关、法律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上报的信息逐条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审核发布,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权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根据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的要求,及时对局本级主动公开目录和公开平台进行调整,有序、准确迁移信息,确保新旧平台信息连续性、规范性、时效性。

 2.实施省市政务公开平台技术标准,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政务公开平台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专题制作、展现方式和网站功能,政务公开平台的服务功能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3.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传统媒体、政府网站资源,着力打造全媒体公开服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健全组织体系。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配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分管领导重视日常指导、督查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学习,做到工作有人管、业务有人做。

2.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领导分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并安排专人。二是强化督查考核。采取不定期抽查与定期考查,督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健全工作制度。结合交通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四是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上级各类学习培训,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3.注重整改落实考核。一是针对2021年县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任务分解、交办督办,做到应改尽改,确保问题清零见底。二是对政府网站检查反馈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加强检查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具办人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主动公开的发布能力和依申请公开的应对能力;二是政务公开具办人员与各股室缺乏沟通联系,信息渠道比较闭塞,主动公开信息质量不高。

2.改进情况: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的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2022年,我们将进一步明确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健全体制,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