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1-01-15 00:00
来源:利辛县统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利辛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概述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保障作用。
围绕统计制度改革和基本单位名录库、GDP统一核算改革、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联网直报平台建设做好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规范统计事务办理程序,提供统计标准和制度查询,“四费”公开,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利辛县统计局有关统计数据管理与发布工作的规定,加强对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审查和协调,处理好统计数据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完善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确保政府统计数据信息的准确一致。
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我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转和内容的适时更新。各股室及时向办公室提供包括统计信息、规章文件、重要会议等方面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创新形式,搭建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我局信息网站公开的主渠道作用。重点加强统计信息网站建设,加强网络安全维护,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落实力度,严格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确保网站正常运行。不断充实网站内容;及时公开、更新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公开信息226条。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我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等内容。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政府统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统计,更好地服务社会各界。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通过亳州市政府网站和亳州统计信息网公开栏目发布。全文电子化达100%。
2、其他公开方式。2020年,我局编发《利辛统计月报》11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及收费减免情况
1、我局2020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
2、局办公室配备了电脑等必要设备,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了一定的经费用于改善设备。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咨询情况
局办公室设有对外公布电话,作为咨询投诉电话,积极服务局内重大活动的电话咨询及投诉,全年投诉为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本县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信息的需求正日益增加。回顾2020年,我局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水平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为此,2021年我局将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工作管理方式方法,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经济发展热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是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办事结构,加大服务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快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