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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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733H/202302-0018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负责人解读】县发改委主任刘亮亮解读《利辛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暨改革定价机制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08 发布日期: 2023-02-10
咨询机构: 利辛县发改委物价股 咨询电话: 0558--881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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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负责人解读】县发改委主任刘亮亮解读《利辛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暨改革定价机制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08
发布日期: 2023-02-10
咨询机构: 利辛县发改委物价股
咨询电话: 0558--8812163
【负责人解读】县发改委主任刘亮亮解读《利辛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暨改革定价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0 18:37 信息来源: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发改委主任刘亮亮解读《利辛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暨改革定价机制的通知》

2023年2月8日,我委会同利辛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联合印发《利辛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暨改革定价机制的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调整和改革的必要性

(一)目前我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执行的文件是2013年出台的,近年来,随着城市公交、共享单车、网约车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巡游出租车载客率下降,再加之燃料价格上涨,导致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增加。为了保障驾驶员合理收益,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适当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势在必行。

(二)城市公交是公益性的交通工具,票价低,共享单车使用方便,性价比高,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比较灵活,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目前实行政府定价,缺乏对市场灵活的反应能力。适时调整巡游出租车价格管理方式,有利于促进出租车企业间以及出租车与其他出行方式间的良性竞争,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

方案形成过程

应县交通运输局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定价目录》《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县领导批示精神,2022年11月初,我委按照法定程序启动了利辛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改革定价机制工作。

结合成本监审结论、周边城市运价水平、行业运价调研等情况,11月下旬,形成了《利辛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改革定价机制方案(征求意见稿)》,并通过网站、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12月28日,我委依法组织召开“利辛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听证会之后拟定了《利辛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暨改革定价机制方案(送审稿)》,报司法局通过了合法性审查。2023年2月6日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利辛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暨改革定价机制方案》, 2023年2月8日,我委会同利辛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联合印发《利辛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暨改革定价机制的通知》。

调整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起步价由现行4元/2公里调整为6元/2.5公里。取消原1元/人次的燃油附加费。

(二)车公里租价由现行1.2元/公里调整为1.6元/公里。

(三)免费等候时间由5分钟调整为3分钟。

(四)空驶费由行驶6公里以上部分,车公里租价加收50%调整为单乘载客里程6公里以后,6-10公里加收40%,10-20公里加收50%,20公里以上加收60%。

(五)新增春节临时加价。春节期间(除夕-年初六),最高每运次不超过3元。

(六)改革定价机制。定价模式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本通知执行满两年之后,县交通运输局可根据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情况,拟定调价方案,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调整幅度不超过20%。

(七)正式印发时间:2023年2月8日,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解读人:县发改委主任 刘亮亮

咨询电话:0558--8812115

政策咨询渠道:利辛县前进路981号  邮箱:lxfgw200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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