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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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7:30 来源:利辛县民政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利辛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民政局(网址:https://www.lixin.gov.cn/XxgkAnnualReport/show/609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民政局联系(地址:利辛县光明路东侧,电话:0558-8812212,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完成年度重点公开任务,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及办事指南5项,发布民政领域重要政策及配套图解、问答等解读材料14篇,政策传播效果显著提升。聚焦民生关切,在重点领域实现精准深度公开:社会救助板块按月公示资金发放情况,累计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信息44条;养老服务领域集中发布机构名录、收费标准、扶持政策等信息10项;社会组织管理实时公开登记、变更、年检及执法结果18条。全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发布机制,全年通过政务公开网站累计发布各类公开信息412条,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我局严格遵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持续畅通信息公开申请渠道,通过政务公开平台、邮箱、电话等多种方式依法受理公众申请。本年度内,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度,我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要求。在信息发布环节,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健全审查机制,确保上网信息合法合规。全年上网发布信息均规范审核,未发生失泄密事件。本年度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同步加强文字质量把关,开展常态化涉敏信息与典型错别字排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度,我局持续完善以政府网站为核心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按照相关要求优化信息公开内容维护,及时调整并发布最新公开信息。切实强化政务公开渠道管理,对现有平台进行规范化运维,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有效。同时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风险排查与监测预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年平台运行安全稳定。

(五)监督保障

2025年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与机制建设。强化组织领导,由主要负责同志统筹,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责任层层落实。通过建立常态化的内部自查与日常监督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融入日常业务管理,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严谨、规范与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民生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加强,主动服务意识需提升。部分业务股室对政策文件、资金项目、救助名单等信息的公开时限把握不够精准,存在“集中式”公开现象。二是线上平台政民互动效能不足。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平台,以单向信息发布为主,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为文件转载),在线咨询、意见征集、互动栏目的实际使用率低。三是公开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目前,县民政局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为兼职,针对政务公开的专项、系统业务培训开展频次不足、深度不够,使得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需要较高专业能力的工作质量难以保证,制约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可持续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整改落实。一是紧盯民生信息公开时效短板,进一步压实各业务股室责任,明确公开时限要求,减少集中公开情况,确保民生类信息及时精准对外公开。二是着力提升线上平台互动实效,丰富政策解读呈现形式,不再单一转载文件,畅通在线咨询、意见征集渠道,切实提高平台互动使用率。三是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合理调配工作人员力量,针对性开展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加大培训频次、深化培训内容,着力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保障各项公开工作质量,稳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