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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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0:02 来源: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利辛县城市管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淝河路,电话:0558-8816336,邮编:236700邮箱:cgj8816336@163.com)。

总体情况

2024年,利辛县城市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健全公开平台,拓展公开深度,扎实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部署,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及时跟进推动,逐项逐条抓好贯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利辛县城市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健全公开平台,拓展公开深度,扎实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部署,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及时跟进推动,逐项逐条抓好贯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主动公开

一是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通过领导信箱、部门栏目等主动回应信息,包括政策法规文件、行政权力运行、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重大决策预公开、议案提案等方面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四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公众参与,主动向公众征集意见。2024年累计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398条,城市综合执法23条,市政服务12条,重点领域上报政务信息3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2条,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围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要求,重点公开对政府信息审查工作信息,集中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有效文件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权威,积极维护政策文件库,实现规范性文件及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文件全面归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梳理情况、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情况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工作落实情况,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利辛县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相关栏目内容,做好信息发布的审核,主动公开目录调整情况、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举措,强化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防止安全漏洞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群众政策咨询、意见建议、诉求举报等。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制度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按照问题提示单积极的所有问题,有效规避隐私泄露风险;四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成立工作专班应对政务舆情,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2024年我局未发生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以文字解读为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单一;三是息报送不及时,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

2025年,我局将采取如下改进措施:一是积极解读涉及城市管理领域和群众的政策,采取文字解读、图片解读和视频解读相结合的方式,方便群众了解,同时针对群众关注高度政策积极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二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利辛城管在线”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是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信息在第一时间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做法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力度,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二是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进行专业化分工和优化,畅通宣传渠道,通过多种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我局开设微信公众号“利辛城管在线”,为我局自行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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