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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利辛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工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网址:https://www.lixin.gov.cn/XxgkGuide/showList/538.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经信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财经大厦6楼,电话:0558-8812379,邮编:lxxjxw@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完成政务公开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动公开部门信息131条,并跨站推送相关信息。。严格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整体水平,并紧紧围绕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内容,及时更新发布我局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上网信息发布内容,经过负责人的审核过后进行发布,文件发布经过三重把关,对文件的内容,字体,格式进行层层检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5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更名后,第一时间变更域名和公安网备。局门户网站依托集约化平台。根据上级政府工作部署,完善公开栏目设置,日常更新栏目信息,及时公开发布工业和信息化相关文件和政策,为民为企提供最新的工业信息化方面的相关政策信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我单位暂未开通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机制,切实承担起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另外格落实相关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正常化、规范化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1、推进“五公开”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
2、一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部分信息公开还停留在表面,对公众真正关心的深层次问题、详细数据或背景资料等并未充分公开,导致公开内容不深,不细。
整改措施:下一步对公开内容更加细化,对群众关心的问题深层次解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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