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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08:54 来源:利辛县公安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公安局(网址:www.lix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电话:0558-8700969,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52条,并开展以下工作:

1.聚焦重点工作推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照县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分工,做好主动公开目录的责任分解,持续对重点民生领域进行多形式解读和公开,发布治安管理类信息3条、户政服务信息10条。

2.聚焦权力公开透明,加强权力配置公开。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完善文件信息,并提供文本下载。同时,按照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6个方面规范了政府机构简介。

3.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严格按照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7个方面进行文件解读,提高解读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利辛县公安局共收到1条政府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按照公开属性对公文分类,编辑并公开依申请公开目录;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三审”制;三是对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并将相关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规范健全完善县政府网的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重点栏目设置系统监测指标,通过常态化监测预警提高信息发布频率。二是在原有的公开栏目基础上,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增强政民互动交流,满足各类信息公开需求。三是深化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提供数字化查询、办事、监督、交流新平台,方便群众“掌上办、预约办、快捷办”,优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清单办理流程。

(五)监督保障。我局制定了严格的工作要求,确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专门机构承办、其他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实行季度监测、季度通报的制度,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的要求,注重过程监测和结果运用,同时定期对重大表述错误、涉密信息和个人隐私公开、敏感信息发布等内容进行排查,严格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是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的情况,有部分月度更新或是季度更新的栏目没有及时更新;二是在文件解读方面没有做到多种多样的方式去解读,多以文字解读方式去解读文件,解读方式较为简单;三是信息公开力度和内容、网上政务服务等方面需进一步深化提高。

(二)具体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工作提醒日志,定期对所有栏目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回头看,进一步提高栏目内容的质量和时效;二是共同研究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工作标准要求,丰富文件解读方式多样性;三是通过“网上信息公开”快速传递社会信息,努力发挥公安门户网站在深化警务公开、改善服务民生、提升队伍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信息公开创新做法。完善政策通咨询内容发布。对社会公众关心的政策解读、政策问答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为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夯实基础。

(三)重点领域落实情况。利辛县公安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任务分解表,积极配合县政务公开办完成本年度重点领域目录搭建,实现新旧目录完全替换工作。并及时更新重点领域内栏目内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规范公开工作。

(四)基层双化落实情况。利辛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及县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实现户籍管理栏目新旧目录完全替换工作,并及时更新相关栏目内容,确保户籍管理内容更新及时、措施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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