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纪王场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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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纪王场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6:17 来源:利辛县纪王场乡人民政府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纪王场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纪王场乡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lixin.gov.cn/XxgkContent/showList/584/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利辛县纪王场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纪王场乡纪王场乡社区振兴大街北侧,电话:0558-8028405,邮编:23673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调整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发布年度部门财政资金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公开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等内容,让公众更加了解工作动态,掌握有关政策规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0条;其中,应急管理28条,人口与计生5条,监督保障7条,精准脱贫26条,教育信息13条,基本医疗卫生16条,社会保障83条,回应关切53条,促进就业12条,监督检查10条,农业农村政策6条,社会救助34条,生态环境12条,美丽乡村建设18条,土地利用8条,农村危房改造4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5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5条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435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乡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乡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更新,按照政务公开测评逐一核对进行整改,规范信息发布。二是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三是严格落实责任。保证政府信息的报送、发布、日常维护等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治错敏字、错链、失链等问题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以便民利民为目的,搭建网上办事平台,扎实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媒体监督管理,着力提升政务新媒体网上履职尽责能力。三是扎实做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技术安全防范工作。

(五)监督保障

2023年,纪王场乡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的指导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纪王场乡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并及时对梳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2023纪王场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本乡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各部门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无误。二是狠抓整改落实,注重业务培训。根据省、市、县三级第三方测评报告反馈的问题,及时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会议,梳理短板弱项,落实问题整改,促进工作提升。

2023,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结果较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重大决策预公开的意见征集有待提高,相关单位征集意见较多,民众征求意见较少;二是少数政策解读主体和解读形式较单一。

改进情况:一是今后将扩大征集意见范围,通过小微平台一点通等渠道同步征集意见;二是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和信访平台等多种渠道以及一问一答、图解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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