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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市镇人民政府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王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利辛县王市镇人民政府;邮编:236700;联系电话:0558—8040847)。
一、概述
2019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基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以全面提升我镇工作水平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我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扎实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发挥纪检监察室的作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
(二)健全规章制度。依据《条例》和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政务公开指示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做到重点领域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
(三)严格公开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及时、主动公开,保证公正、高效、便民,并及时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同时,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设立政务公开宣传栏,向广大群众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法律依据以及投诉电话等事项;设立为民服务中心和群众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71
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301
4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强;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有欠缺。
下步,我镇将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202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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