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财〔2019〕52号
关于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江莉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保险,保障农民、农业收入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为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扩大政策受益范围,一是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品种和扩大补贴范围,省财政厅于2018年11月16日出台《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品种和扩大补贴范围的通知》,将花生、芝麻、马铃薯和育肥猪保险纳入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二是进一步做好商业性农业保险工作,对小麦、水稻积极实施补充性商业保险及对玉米、大豆大力推广目标价格保险,以解决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金额低、风险分散能力弱的问题;三是根据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增加鸡鸭、肉牛、大棚蔬菜、果树及中药材等保险品种,促进我县农业产业结构升级。
二、县财政局(农险办)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各乡镇农险办和保险经办机构深入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条款等,着力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投保人自愿参加保险,推动农险工作健康发展。
三、为更好的发挥农业保险在防范化解农业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各级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保险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政策农业保险实施办法”、“政策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绩效考评办法”等相关指导性文件。县财政局(农险办)也将持续健全完善对保险经办机构的竞争选择机制、动态监控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避免出现各类操作性风险;做到不惜赔、不滥赔,不违规赔付,不超额赔付,不得无故拖赔和无理拒赔,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最后,感谢你们对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以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电话:8802151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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