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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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733H/202602-00029 组配分类: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亳州市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简介 文号: SC002000201201406002
发文日期: 2026-02-12 发布日期: 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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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亳州市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简介
文号: SC002000201201406002
发文日期: 2026-02-12
发布日期: 2026-02-12
亳州市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简介
发布时间:2026-02-12 16:26 信息来源:文件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单位。

一、主要负责人:  党组书记 : 孙同奎            主任(局长) :刘亮亮

 二、办公地址:县老法院办公楼二楼(前进东路与和平路交口市场监督管理局后院内)   

三、办公电话:0558-8812116    传真:0558-8812113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五、邮政编码:236700

六、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研究经济形势,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分析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要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综合编制全县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政府性各种专项建设基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统筹综合交通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承担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调和推动;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协调各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编制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预案,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六)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管理和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区域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对口支援工作。

(七)拟订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国家中部地区崛起、省加快皖北发展政策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负责县域经济发展和经济强镇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开发区的有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扶助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组织、协调库区移民安置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服务业、重点区域性批发市场、重点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市场体系建设;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储备的建议。

(十)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社会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配合推进生态建设;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国务院、省、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规定的贯彻实施;研究拟订有关价格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地方定价目录。研究制订全县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和中长期调控计划及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和调控体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

(十二)拟订价格改革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和调整县级管理的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督指导;负责价格异常波动时,启动《利辛县应对价格异动事件工作预案》,组织实施价格调控,平抑市场价格;负责新建商品房价格备案指导。

(十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规划、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按规定负责审查、上报或核准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建设项目;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监测、分析能源产业的发展状况、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十四)负责行政收费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实施价格听证、价格公告和行政收费统计报告制度;负责主要工农产品、公用事业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监审工作;对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价格评估、涉案物品估价工作;审核和管理估价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评估、价格咨询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价格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内部价格约束机制;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负责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七)研究提出全县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八)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物资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食和物资行政管理。监测全县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总量平衡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保障军粮供给。建立县际间粮食购销关系,协调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

(十九)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建设项目交易、土地交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共资源招标采购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对有关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其业务开展情况;负责对建设项目交易、土地交易(含二级市场)、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各类交易活动的监督;受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违反招标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健全各类招标采购相关各方信用管理和披露制度。

(二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机构设置:

( 一)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统计、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人:王乐乐  办公室主任

人员名单:施旭楠 、李艳 、 陈帅  电话:0558-8812116

(二)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提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综合编制县本级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综合管理县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归口下达各类上级扶持资金、县财政统筹资金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谋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分析全县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股长:刘航    工作人员:王翔宇    电话;0558-8812145

(三)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研究提出全县粮食购销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制定审核从事粮食活动经营者的具体条件。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市场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食和物资的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研究提出健全重要物资储备体系、规划、计划的建议,制定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负责县级储备粮食和物资的库存管理和质量安全,负责县级储备粮食和物资承储资格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组织起草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重大事项。

股室负责人:赵万坤   工作人员:张恒源   联系电话:8812407       办公地址:  建设中路494号附近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四)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股

贯彻落实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和调整县级管理的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指导;负责县直行政收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上级授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指导监督全县的价格管理工作,协调、处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价格的争议。负责新建商品房价格备案指导。贯彻实施国家、省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和政策;拟订县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改革计划、方案和管理办法;落实国家、省价格调控和价格干预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价格事宜;落实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协调;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工作制度,确保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及时启动或中止、价格临时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价格监测,预测市场价格走势,提出价格调控及相关经济政策建议;加强我县价格宏观调控和通胀预期管理,承担市场调控管理的相关职能;对行政机关及行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订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股室负责人:朱曾英   工作人员:柳佳辰    联系电话:8812131       

(五)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和法规股

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举报和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交易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重大项目交易结果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交易活动动当事人的投标(竞买)保证金缴存情况实行监督;负责对市场准入等有关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责任追究制度执行的日常工作;负责对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管理;负责对专家抽取的监督和考评;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诚信档案的建立和公告工作;负责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制度的拟订;负责市场交易规则和流程的审查;负责各项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审查;对公共源交易活动的有关文件进行备案;负责对交易合同的订立及变更进行审查备案;负责各类专家库、施工企业库、供应商库和国有投资项目中介代理机构备选库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统计、分析;协助监督股开展交易活动的督查工作。

股室负责人:吴昊    联系电话:8800012     

(六)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受理审查股

受理并审核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核公共资源交易方式;负责对中心各项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协调工作;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有关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股室负责人:刘彬     联系电话:8808802  

(七)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监察股

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依法监管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情况,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 监督检查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活动。负责军粮供应、粮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建议,组织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县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组织项目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军粮供应工作。

股室负责人:王娟     联系电话:8805000         办公地址:建设中路(原粮食局大院)      办公时间: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八)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和环资股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规划、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推进能源设备研发及相关科研项目,协调能源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监测分析能源发展现状、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电力工业管理,承担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依法主管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组织开展能源区域合作;拟定石油、天然气重要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重要储备收储、动用建议。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研究制定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培育发展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配合推进生态亳州建设工作;谋划重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建立环资项目库,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协调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节能具体工作。

股室负责人:王春阳    工作人员:刘畅   联系电话:8813118   

(九)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和贸服股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和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产、畜牧等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全县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综合分析工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全县工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中长期规划;谋划重大工业项目,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分析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申报和管理工业发展“三高”、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等项目。

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技术进步、创新能力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协调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链建设;研究提出引导科技投入的政策;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管理归口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指导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谋划流通领域重大项目,建立服务业项目库;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衔接平衡服务业和其他产业发展。

股室负责人:罗海涛    联系电话:8808803  

(十)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股

研究提出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人口发展政策;谋划社会事业项目,建立社会事业项目库,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会同管理项目建设;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申报并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助性资金;会同编制高等院校招生计划;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建议;汇总编制就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资金规划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建议;负责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县内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初步审核或核准;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审核利用国外贷款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

编制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安排国家、省以工代赈资金及专项实物;指导全县以工代赈工作,监督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及项目的实施;负责“双基”工作;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负责全县库区移民安置工作。

股室负责人:赵淼淼     联系电话:8857870 

(十一)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地区股

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负责宏观经济走势的预测、预警工作;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承办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拟订全县价格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分析预测价格发展趋势;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及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承担指导县域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任务;组织或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分析有关经济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衔接平衡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和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全县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按规定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承担落实国家中部地区崛起和省加快皖北发展政策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区域经济发展、省内外经济合作(含对口支援)和省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拟定我县区域经济合作等方面政策、编制经济技术协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县际政府间经济合作活动;负责对区域经济联合组织进行指导、联络、协调和服务。

组织研究拟订全县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协调促进全县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组织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相关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指导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重大政策和实践问题研究,协调推动全县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法规规章、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负责对委员会议定事项进行督导落实,对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和委员会各专项小组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汇总全县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协调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与县财政局共同管理相关专项经费。

研究和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业监管政策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资金需求状况,提出地方投融资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联系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协调有关工作;承担地方企业债券发行的初审核、报批和监管工作,督促发行主体规范资金使用、落实债券兑付保障措施等工作,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编制利辛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推进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申报创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等基础建设,指导县区、园区和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检查指导政策落实,协调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股室负责人:郝威     联系电话:881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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