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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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85776/201212-00007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名称: 环境 监察大队职能 文号: SC028000203201212002
发文日期: 2012-12-18 发布日期: 2012-12-18
索引号: 003185776/201212-00007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名称: 环境 监察大队职能
文号: SC028000203201212002
发文日期: 2012-12-18
发布日期: 2012-12-18
环境 监察大队职能
发布时间:2012-12-18 00:00 信息来源: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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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大队

一、职能:

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负责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征收工作。

3、负责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费的统计报表工作。

4、负责提出排污收费计划和排污申报登记审核工作,并建立排污收费监管和行政处罚档案。

5、负责全县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

6、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限期治理项目、排污许可证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8、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9、按照处罚权限,实施行政处罚,并负责监督落实。

10、稽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执行“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排污申报登记和限期治理完成情况。

12、参与自然生态破坏事件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13、负责受理、查处环境污染举报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环境案件的查处。

14、负责12369环保热线的日常工作。

15、承办局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负责人:郑超   办公电话:05588816518

联系电话:1395677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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