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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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名称: 关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审工作情况的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2-05 发布日期: 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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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名称: 关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审工作情况的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2-05
发布日期: 2026-02-05
关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审工作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5 11:27 信息来源: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利辛县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审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安排,于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就业股、政策法规股抽调专人参加,对全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年度工作审查。目前全县共30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1家技工学校,主要按照安徽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标准进行年审,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举办者、名称、章程、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校长(行政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师资队伍、办学投入、办学场所、设施设备、办学规模、培训项目和课程及教材等。年审情况如下:
一、全县30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1家技工学校参加年审,26家培训机构和1家技工学校符合年审工作要求。
二、利辛县珍镱汇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场地变更未申请,正在装修中;利辛县先胜无人机职业培训学校和利辛县文州职业培训学校无一人参保,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6号)文件第五章第四十七条,对评估不合格的培训学校责令限期整改。以上3家培训学校限期进行整改。
三、利辛县红豆职业培训学校师资配备不齐、设施配置不达标、管理制度不规范、办学场所达不到要求、两年内未有效开展培训工作,未参加2024年全省民办培训学校等级评定。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6号)文件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四款办学有效期内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第五章第四十六条检查中发现学校不再具备办学条件的,审批机关不予以延续办学许可;2年内未正常开展培训的(工种)审批机关可以予以取消的规定。撤销利辛县红豆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收回印章。

公示期: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7日

附件:利辛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审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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