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县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
情况说明
——2025年 12月19日在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郑辉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25年县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说明如下。
一、预算调整依据
根据《2025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情况表(预下达)》《2025年第二批用于置换隐性债务的专项债务限额分配情况表》《安徽 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第5批公开发行债券期限及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债〔2025〕660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第7批公开发行债券 期限及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债〔2025〕81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第8批公开发行债券期限及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债〔2025〕938号),省财政厅下达县本级新增债务限额16639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69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55700万元。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皖北地区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预〔2025〕847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财政补助 资金的通知》(皖财预〔2025〕1038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皖财预〔2025〕1298号), 省财政厅下达县本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441万元。
根据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预测,预计政府性基金收入减收16.2亿元,需相应调整政府性基金收支。
二、预算资金分配方案
新增一般债券10695万元,分别安排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00万元;S338利辛段(原X049蒙张路)改建工程一期项目1900万元;S250(S236)颜张路城父至张村段改建工程项目560万元;S306利辛县马店大桥改建工程项目980万元;阚泽湿地公园建设项目2255万元;利辛县永兴镇解甲集社区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1000万元;利辛县王市镇朱新寨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1000万元;利辛县胡集镇谭庄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1000万元。
新增专项债券155700万元,分别安排用于:收购城投公司桂语江南西地块19000万元;收购城投公司党校南地块12300万元;收购新增四宗建设用地项目16300万元;张桥口王大桥口等11个地块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500万元;利辛县委党校新区档案馆附属工程款100万元;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000万元;金水湾棚户区改造项目8500万元;利辛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5900万元;化解隐性债务项目92100万元。
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441万元,统筹用于发放工资、基础绩效奖10381万元,2025_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2315万元;居民医疗救助资金2635万元;乡镇污水处理厂运维项目371万元;“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3739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减16196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减161960万元。
三、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以上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和金额,拟对2025年8月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的2025县级预算进行第二次调整,方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30136万元,按《预算法》规定列: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069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44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增加30136万元,按《预算法》规定列:老旧小区改造支出2000万元;公路建设支出344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25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支出2635万元;农村供水支出4110万元;小学教育等1269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减少6260万元,按《预算法》规定列: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557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16196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减少6260万元,按《预算法》规定列: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7600万元;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5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55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还本支出921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161960万元。
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7581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758174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401474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401474万元,收支保持平衡。
现将利辛县2025年县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提交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附件:1.利辛县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
2.利辛县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
3利辛县2025年预算第二次调整项目表(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