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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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67XG/202506-00060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利辛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19 发布日期: 2025-06-19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67XG/202506-00060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利辛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19
发布日期: 2025-06-19
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发布时间:2025-06-19 15:11 信息来源:利辛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市目前城市低保标准为756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721元/人月),且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依靠兄弟姐妹或者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可以视情适当豁免,符合条件的可单人纳入低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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