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利辛县2025年农业生态保护 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6 09:59
信息来源: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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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利辛县2025年农业生态保护 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5〕43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2025年农业生态保护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主体申报工作,请各乡镇认真组织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秸秆经纪人等积极申报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等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重点
对推进秸秆“五料化”利用的其中一家主体给予补助。具体产业范围包括:推广秸秆发酵垫料养殖技术等肥料化利用方式,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生物炭基肥、食用菌菌渣有机肥和粗制堆肥等,推动秸秆肥料化利用转型升级;继续推广“热能托管”模式,加大秸秆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利用,支持发展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积极推进秸秆生物质发电、秸秆热解气、秸秆成型燃料等利用,优化农村能源结构;因地制宜开展“秸秆变肉”模式,促进“种植—养殖—种植”农牧结合循环发展,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鼓励更多利用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工业用纤维、人造板、秸秆碳、保温材料、包装缓冲材料、纸浆原料、工艺品等产品,提升秸秆高值化和产业化利用水平;以小麦、玉米等秸秆为基料发展食用菌产业,持续推动秸秆基料化利用。
二、 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 在利辛县境内注册的企业,从事秸秆机械化收储、产业化利用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从事秸秆收储利用相应的场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申报主体近两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自愿服从项目建设中自筹资金比例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有明确的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
(五)原则上,3年内参加过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的主体不再参与2025年的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申报。
(六)各乡镇要按照项目申报条件,认真组织筛选,对项目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及项目申报实施主体进行严格审查。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
(一)补贴方式为“先建后补”,项目资金投入为企业自筹,项目有效总投资(以审计为准)不少于370万元。
(二)补助标准为项目有效总投资(以审计为准)的30%,最高补助111万元。
四、申报程序
1、请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条件,认真摸排辖区内有项目实施需求和实施意愿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包括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遴选出符合实施条件的主体,组织实施好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2、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汇总、审查。
3、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考评,优中选优,提出建议名单。
4、承建乡镇负责项目施工的监督及建成后的使用监管、安全监管等工作。
五、申报时间
按照属地管理优中选优的遴选办法,由乡镇选出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并安排专人按程序申报;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申报,申报截止2025年7月2日。申报材料封闭(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简介,项目申报表,环保、土地使用意见表,土地备案材料等)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与农业资源环境股,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韦成好 王志文
联系电话:0558-8802509
附件1:利辛县2025年农业生态保护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申报表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6日
利辛县2025年农业生态保护秸秆综合利用 建设项目申报表
申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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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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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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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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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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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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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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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态保护秸秆 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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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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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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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到建设项目投资预算,秸秆收储、加工厂房,收储运机械、生产线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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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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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清项目承担企业成立时间、地点,从事经营类型、年处理量、年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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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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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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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
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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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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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申报表(需有乡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申报的签字并加盖公章)
利辛县2025年农业生态保护秸秆综合利用 建设项目环保、土地使用意见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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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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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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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土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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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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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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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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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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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申请主体所在乡镇环保站、土管所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出具合法土地使用证明备案材料及区位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