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
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1.城关镇及县城周边的马店孜镇、程家集镇、中疃镇、城北镇、西潘楼镇、王市镇辖区,实行全年全时段禁止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2.其他乡镇政府驻地集镇建成区,各级党政机关、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铁路高速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实行全年全时段禁止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我县现行禁燃禁放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其根本目的在于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尊重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以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您的提案充分体现了对政府工作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彰显了您对民生关切、文化传承和环境保护的高度责任感。十分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努力工作,为全县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办复类别: B 类
联系电话: 0558-8811677 联系人: 马 刚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