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
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1.城关镇及县城周边的马店孜镇、程家集镇、中疃镇、城北镇、西潘楼镇、王市镇辖区,实行全年全时段禁止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2.其他乡镇政府驻地集镇建成区,各级党政机关、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铁路高速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实行全年全时段禁止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近年来,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炸伤事故频发,尤其在人口密集区域风险更高。因此,结合利辛县本地环境、安全等多种因素,政府出台了相关禁令是合理的。在重点时段及重点区域进行了禁放和禁燃的要求,一方面保护了大气环境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也尊重了我们的传统习俗。
十分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努力工作,为全县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办复类别: B 类
联系电话: 0558-8811677 联系人: 马 刚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