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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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533570y/202501-00049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县医保中心主任刘长峰解读:什么是医保待遇等待期?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8 发布日期: 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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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县医保中心主任刘长峰解读:什么是医保待遇等待期?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8
发布日期: 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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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中心主任刘长峰解读:什么是医保待遇等待期?
发布时间:2025-01-08 16:36 信息来源: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对断保人员再参保设置待遇等待期,目的是避免选择性参保,以保障医保制度持续运行,维护全体参保人的权益。

二、具体内容

医保待遇等待期是指参保人员因未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参保缴费,导致无法立即享受医保待遇,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享受,这段时间即为医保待遇等待期。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3个月参保后固定等待期。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需要参保人自己承担。

三、政策内容

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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