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利辛县种植业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查检测项目询价公告
各检测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皖农质函〔2025〕118号)和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年亳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亳农绿函〔2025〕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全县范围内种植业风险监测工作,现对承担此项任务的检测机构进行公开询价。具体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利辛县种植业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查检测项目。
(二)实施时间:2025年11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抽检检测任务,出具检测报告,完成审计要求。
(三)检测数量:950个样品以上。
(四)项目预算:294500元。
(五)抽检种类:果蔬、食用菌和粮食(中药材)。
(六)抽样方法:1按照NY/T 789-2004《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规定执行。
(七)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
监测
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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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测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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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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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食用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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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农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六六六(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δ-六六六)、三氯杀螨醇、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灭线磷;
限用农药:氧乐果、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毒死蜱、三唑磷、乐果、乙酰甲胺磷、灭多威、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和氟虫腈砜)、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
常规农药:敌敌畏、丙溴磷、辛硫磷、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腐霉利、五氯硝基苯、多菌灵、吡虫啉、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烯酰吗啉、虫螨腈、咪鲜胺、嘧菌酯、二甲戊灵、噻虫嗪、氟啶脲、灭幼脲、灭蝇胺、甲霜灵、霜霉威、多效唑、氯吡脲、氯虫苯甲酰胺、阿维菌素、除虫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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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B/T 20769
或GB 23200.113
或GB 23200.8
或GB 23200.121
或GB 23200.116
或NY/T 761等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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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粮食作物检测参数及其他农产品检测根据农业农村局需求进行。
(八)判定依据和原则:果蔬、食用菌和粮食(中药材)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及例行监测的要求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 2763-2021、GB 2763.1-2022及例行监测的要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九)监测报告要求
1.监测结果总体概况。
2.监测基本情况。包括监测城市、监测环节、监测种类、样品数量、监测项目等。
3.监测结果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4.对策、措施和建议。
(十)监测参数和区域要求
1.单个样品抽检参数不得少于6个。
2.检测经营主体要覆盖辖区内23个乡镇且具有代表性。
二、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证书附表所载项目须覆盖上述所列所有检测项目。
2.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证书。且每年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
3.检测机构必须按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要求进行检测。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
(一)检测机构须按“报价表”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二)单价不得高于310元/批次,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不得明显偏离合理市场价格,若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采购小组有权否决该报价。对于恶意扰乱市场行为,我局有权直接予以否决该报价。
(四)为预防恶意竞争,本次采用平均价方式进行询价。各检测机构应一次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付款方式
项目内容全部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五、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纳税证明复印件。
4.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及证书附表。
6.业绩荣誉。
7.投标人须提供自有产权采样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车辆产权须为自有。有关证件需扫描提供且中标后相关证件原件由采购人核验)。
(二)第三方机构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一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三)第三方检测机构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于2025年5月29日18时前邮寄或递交到亳州市利辛县农产品检验中心。(地址: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前进东路783号)。
(四)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六、成交办法
(一)成立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的利辛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组成。
(二)确定成交单位
评审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条件且报价合理的机构原则上确定为响应单位。用符合条件响应单位的报价,计算出平均价(单位元,取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与平均价差值的绝对值相差最小的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若相差绝对值相同、报价不同,取最低价为中标单位,若相差绝对值相同、报价相同,由响应单位协商完成。经评审小组确认成交单位后该成交单位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单价,相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3.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七、签订合同
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若成交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依次递补的机构为成交单位。同时采购单位有权将违约单位有关信息上报相关征信系统。
八、其他
检测机构认为本采购文件对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单位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亳州市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王健、李杰;
联系电话:13856711590、15956761284
附件:报价函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2日
附件:
报 价 函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1.对贵方“2025年利辛县种植业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查检测项目”,经研究上述项目采购文件后,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抽检检测种植业样品950批次,单价_____________元/批次 (¥________ )的报价,按上述采购文件要求,生成采购内容,并承担任何与采购内容相关的责任。
2.若我方成交,我方保证不转包不分包。
3.若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要求提供采样工具、采样技术指导、收到样品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按申请复检、出具结果汇总表、分析报告等。
4.若我方成交,在收到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5.若我方成交,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6.我方同意采购文件中有关响应的约定,若在此期间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理解你方不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他任何响应文件的约束。
7.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供应商(签字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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