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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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3XQ/202504-00046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28 发布日期: 2025-04-28
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3XQ/202504-00046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28
发布日期: 2025-04-28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8 07:45 信息来源: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亳州市截至2022年底,中重型柴油货车保有量达6.69万辆,居全省第二位,机动车污染问题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督察发现,亳州市老旧柴油营运车辆淘汰工作滞后。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截至2022年底,亳州市中重型柴油货车保有量达6.69万辆,居全省第二位,机动车污染问题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督察发现,亳州市老旧柴油营运车辆淘汰工作滞后。20202022年应强制报废淘汰柴油营运货车28781辆,实际淘汰16655辆,淘汰率仅57.9%。督察组联合亳州市相关部门在涡阳县西外环路开展的柴油车路检路查执法检查中,检测的13辆柴油车中就有6辆尾气排放超标,占比高达46%。

二、整改实施主体

利辛县委、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是依法依规淘汰2020至2022年应强制报废淘汰而未淘汰的柴油营运货车。二是建立完善老旧柴油营运车辆常态化淘汰工作机制,确保应淘汰的老旧柴油营运车辆及时淘汰。三是建立完善部门常态化联合路检路查机制,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尾气排放超标的柴油车辆,并督促整改到位。

目标任务

依法依规淘汰20202022年应强制报废淘汰的柴油营运货车;老旧柴油营运车辆常态化淘汰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尾气排放超标的柴油车辆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常态化路检路查机制落实到位。

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已全面落实到位。利辛县2020至2022年共计需淘汰柴油营运货车2413辆,均已淘汰完毕。同时,提高认识、源头治理、部门联合、齐抓共治、严格管控、依法查验。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428日至20255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亳州市公安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8—5122620  

电子邮箱bzsgajjjzdcgs@163.com

 

 

2025428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