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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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8926968/202408-00033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名称: 关于持续做好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14 发布日期: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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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名称: 关于持续做好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14
发布日期: 2024-08-15
关于持续做好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5 15:19 信息来源: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食物观”的重要讲话精神,2017年以来,在全省统一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的同时,我县连续将猪瘟、猪圆环病毒病、猪伪狂犬病、猪高致病性蓝耳病、鸡新城疫、猪传染性胃肠炎和猪流行性腹泻等重点动物疫病纳入强制免疫范围,取得了显著的防疫成效,为生猪家禽稳产保供、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为进一步做好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稳定动物疫病防控形势,降低疫病发生和传播风险,保障畜牧产业持续发展。现就持续做好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结合我县实际,继续在乡镇范围内开展猪瘟、猪圆环病毒病、猪伪狂犬病、猪高致病性蓝耳病、鸡新城疫、猪传染性胃肠炎和猪流行性腹泻等七种重点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疫苗由各乡镇统一采购,市、县(区)财政配套比例为3:7,市级配套资金统筹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2024年度资金已拨付各乡镇。各乡镇要制定猪瘟等六种动物疫苗强制免疫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应免畜禽的“免疫注苗率、耳标置挂率、免疫卡发放率、免疫档案登记率”均达到100%。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防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懈怠思想,精心组织2024年度疫苗采购工作,同时完善疫苗管理制度,规范疫苗验收、保存、发放、使用等环节管理,保证疫苗在冷链体系下及时、充足供应。各乡镇要精心谋划2025年度猪瘟等7种重点动物疫病免疫项目,列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确保2025 年动物疫苗免疫工作顺利开展。
三、落实防控措施
各乡镇要严格审核动物防疫条件,规范饲养管理,落实防疫制度;要加强疫情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价,强化监督执法,严格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调运监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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