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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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5147/202405-00040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孙庙乡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年5月27日印发) 文号: 孙发〔2024〕23号
发文日期: 2024-05-27 发布日期: 2024-05-27
咨询机构: 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558-801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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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孙庙乡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年5月27日印发)
文号: 孙发〔2024〕23号
发文日期: 2024-05-27
发布日期: 2024-05-27
咨询机构: 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558-8015701
关于印发《孙庙乡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年5月27日印发)
发布时间:2024-05-27 10:39 信息来源: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孙庙乡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利辛县孙庙乡委员会

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孙庙乡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多渠道综合利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疏堵结合、源头管控”的原则,采取常态化管理和集中攻坚相结合,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深化和巩固秸秆禁 烧工作成果,坚持全域防控与重点督导相结合,全面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水平,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在全乡范围内对农作物秸秆(包括药材果蔬秸秆、荒草、 落叶等)、生活垃圾等各类露天焚烧现象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其中,午季(5月25日至6月 25日)、秋季(9月25曰至10月25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常态化做好非重点禁烧时段的督查监管,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力争实现全年“零火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 广泛宣传发动。乡宣传室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制作宣传音频和倡议书等,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条幅等形式,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做到宣传条幅随处见、村村通广播响不断、流动车宣传循环转,实现禁烧政策宣传全覆盖、无盲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 实施精准摸底。各村(社区)负责摸清困难户、重点户、特殊群体、边界庄等特殊人群和重点区域情况,明确帮扶人员,制定帮扶管控措施,实行重点帮扶、重点监管、重点防控。乡农技站牵头负责组织乡、村两级干部进村入户,摸清群众当季作物种植种类及面积、秸秆去向,秸秆堆放场(点)数量、分布、收储能力、清运措施等情况;摸清现有农机类型、数量、使用年限等。

(三) 抓住关键环节。以秸秆“五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庄、离沟、离林,集中规范堆放)为重要抓手,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枯枝、垃圾等,消除焚烧隐患。制定焚烧秸秆扑灭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伍,落实应急人员,备足应急物资、机械,设立监控点、流动哨,提升应急响应能力,确保一旦冒烟,五分钟到场,20分钟内扑灭并及时旋耕。严格落实秸秆堆场消防安全措施,秸秆集中堆放场(点) 设置消防通道、安全围网、电子监控、消防水源、消防设备等,确保24小时有人看管,认真做好“两防”(即“防意外”“防破坏”)工作;秸秆运输车辆及秸秆堆放场(点)作业车辆、机械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指导农机具维修保养与安全使用,全部安装防火罩,淘汰老旧机具,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和工作质量。加大生活垃圾清理频次,加强对环卫工人管理教育,杜绝人为焚烧垃圾行为。积极引导群众适时抢收抢种,以种促禁。加大雨前、午间、傍晩、夜间等重点时段的禁烧监管,开展不间断暗访巡查,严防突击焚烧。

(四)强化农机农事统筹调度。切实加强辖区内抢收抢种的统筹调度,以抢收保丰产,以抢种促禁烧,统筹安排好机械、地块和农户的精准对接,确保实现人、地、机无缝对接,收、种、禁、离一体化作业,收上来、种下去,不误农时。

(五)健全包保网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村支部、村委会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村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网格(全乡范围内共设置200个网格),明确网格包保责任人,确保每个网格内人员能够昼夜交替值守。充分发挥网格包保作用,采取“五盯”(盯人、盯地、盯机械、盯秸秆、盯堆场)的方式,形成边界明晰、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管理体系。要充分借力科技,切实发挥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乡镇高塔视频监控自动识别火点“技防”功能,安排专人盯守,及时发现、交办、处置,提高禁烧工作效能。

(六) 加强隐患防控。加强乡镇边界的监管,按照联防联控要求,严格落实防护隔离带、灭火应急等措施,确保全面消除焚烧隐患。设立监控点、流动哨,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建立“红白喜事”报告制度,及时跟踪监管,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人纸马,防止出现焚烧事故。

(七)强化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严禁将秸秆掩埋于河滩或倾倒沟河水体中,全乡全范围采取“控茬十公分、打捆、离田”模式,加大秸秆离田收储力度,充分发挥养殖大户、有机肥生产企业、秸秆颗粒加工企业等秸秆加工利用企业作用,提高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和燃料化)利用率。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党委、政府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的孙庙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对全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由乡分管禁烧工作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禁烧期间,成立3个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导组,分别由三个工委书记任组长,分区域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导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二) 明确禁烧责任。各村支部、村委会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村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村要层层落实包保责任,确保包保人员在岗在位、尽职尽责。要坚持网格值守,备足灭火器械,确保人员、物资及时到位;包保人员要24小时值守,盯人、盯地、盯机械、盯秸秆,严防各类焚烧现象发生。

(三) 落实以地定责。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以地定责。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要对肆意焚烧秸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从严打击。

(四) 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午季每亩20元标准先行拨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

(五) 强化检查督查。禁烧期间,乡纪委监委牵头,抽调2人成立执纪检查组,负责对全乡禁烧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开展检查,对每日检查、督查情况进行通报;负责对火点进行现场核查。乡生态环境保护站负责处理高塔摄像头推送信息的处置、焚烧隐患排查等工作,联合乡农林水综合服务站、乡应急管理办对秸秆收储场(点)定期检查。

五、严格奖惩兑现

乡党委政府对秸秆禁烧重点时段的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兑现。凡出现卫星监测和省通报火点的,扣除全部工作经费;市督查通报火点的,每个火点扣村10000元;县发现火点的,每个火点扣村5000元;秸秆禁烧网格指挥部和秸秆堆场无人值守、无应急灭火设备(灭火器、水泵等)、无灭火机械(旋耕机等)、无应急备用水源的,每通报1个问题扣2000元;严禁把秸秆倾倒至河沟坑塘、岸坡,抛洒倾倒秸秆1平方米以上5平方米以内的,每通报1处扣1000元经费;秸秆堆积大于5平方米的,每通报1处扣2000元。

对乡督查中发现网格人员不在岗在位的,一次罚款200元,没有严格按照“五离”要求落实的村,每发现一处沟塘河渠水体及岸边秸秆1平方米以上5平方米以内的,罚村1000元;堆积大于5平方米的罚村2000元。

乡派出所负责对辖区故意焚烧农作物(药材)秸秆、杂草、落叶、垃圾等的当事人进行应急处置(如依法拘留或训诫等),每训诫一人给予500元工作经费,每拘留一人给予2000元工作经费,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逻,给予相应工作费用。各村需要支援时第一时间联系工委书记或分管同志。

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0年秸秆焚烧火点认定及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 〔2021〕2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起,卫星监测发现的火点,因祭祀、电路故障、机械设备和秸秆堆场防火不到位等引发,不再核减。对出现全县第一把火、连续出现火点、火点最多的乡镇 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包片包村干部、村干部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上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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