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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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23485990128D/202506-00030 组配分类: 安全制度
发布机构: 利辛县高级中学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利辛高级中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07 发布日期: 2025-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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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安全制度
发布机构: 利辛县高级中学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利辛高级中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07
发布日期: 2025-06-07
利辛高级中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6-07 21:19 信息来源:利辛县高级中学 浏览次数: 字体:[ ]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10、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县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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