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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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NB18505095/202307-0007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军服中心主任何洪泽解读《关于印发〈利辛县退役军人“红耀江淮”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3 发布日期: 20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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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军服中心主任何洪泽解读《关于印发〈利辛县退役军人“红耀江淮”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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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7-23
发布日期: 20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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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服中心主任何洪泽解读《关于印发〈利辛县退役军人“红耀江淮”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3 15:20 信息来源: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背景依据

引导广大退役军人通过志愿服务奉献社会、彰显自身价值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的重要途径,也是退役军人事务部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于2021年6月30日,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团省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退役军人“红耀江淮”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皖退役军人发﹝2021﹞19号)。我县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利辛县退役军人“红耀江淮”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

二、编制过程

自2023年6月起,开始起草工作。通过与镇、(村)服务站人员及退役军人志愿者开展座谈、交流走访等多种形式开展调研工作,听取各方面意见,于2023年7月14日形成《利辛县退役军人“红耀江淮”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试行)》初稿。2023年7月18日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对文稿进行多次修改。2023年7月20日正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县、乡、村三级志愿服务队统一名称。

(二)规范志愿服务者享有的权利。

(三)规范志愿服务者应当履行的义务。

(四)规定志愿服务队组织架构

(五)规范志愿服务队应当履行的职责

(六)规范志愿服务活动内容

四、主要目标

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队、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

政策解读联系人: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军服中心何洪泽
      联系电话:0558-8866053
      通讯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文化路3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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