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高级中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利辛县高级中学 > 职务晋升、评优
索引号: 12341623485990128D/202506-00023 组配分类: 职务晋升、评优
发布机构: 利辛县高级中学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利辛高级中学评优评先实施方案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03 发布日期: 2025-06-03
索引号: 12341623485990128D/202506-00023
组配分类: 职务晋升、评优
发布机构: 利辛县高级中学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利辛高级中学评优评先实施方案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03
发布日期: 2025-06-03
利辛高级中学评优评先实施方案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发布时间:2025-06-03 10:30 信息来源:利辛县高级中学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使我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法用于表彰和评选先进等事宜。

一、学校成立评优评先争议问题解决领导小组。

组长:潘化鹏  王守新

副组长:景店文      

成员:李伟娜  武守林  王春彦 宋大光           

   慕超   吴方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调查小组:

1.景店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争议问题登记、材料整理和信息反馈。

2.调查小组由武守林同志兼任组长,具体负责争议问题的调查核实。

二、评优评先的条件   

1.教师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者均有资格参加评先选优。

2.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评先选优一票否决。

1)违反法律法规者;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擅离职守,影响恶劣或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3)工作中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事故者;

 (4)一学年内事假累计超过7天或病假超过30天者或旷课5节及以上者。

5)有偿家教或在校外培训机构代课者。

6)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事宜。

三、评优评先的原则  

自愿、公平、公正、公开和以人为本相结合的原则。

四、评选程序

 1.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确定候选人比例,并将相关文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2.符合评选优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提出申请,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经考评后推荐,学校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布。

 3.候选教师向学校评优评先小组提供相关参评资料。

 4.学校行政会议对候选教师进行民主评议。

 5.学校评优评先小组汇总相关情况、公示评选结果。

五、评选结果公示

   附名单

六、争议问题解决的原则和依据。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加强对评优评先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2.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审查。

七、争议问题解决的步骤和程序。

教师在评优评先过程中对某些方面有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办公室登记造册后,及时向问题解决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办法,待问题调查小组查清情况后,再由问题解决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方案形成决议,并监督职评领导组严格执行,最后由办公室主任代表领导小组向提出异议教师书面反馈处理结果;若提出异议教师不满意学校处理结果,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利辛高级中学

                                  2025年41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