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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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5147/202305-00058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孙庙乡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年5月24日印发) 文号: 孙发〔2023〕10 号
发文日期: 2023-05-24 发布日期: 2023-05-26
咨询机构: 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558-801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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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孙庙乡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年5月24日印发)
文号: 孙发〔2023〕10 号
发文日期: 2023-05-24
发布日期: 2023-05-26
咨询机构: 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558-8015701
关于印发《孙庙乡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年5月24日印发)
发布时间:2023-05-26 11:31 信息来源: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孙庙乡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孙庙乡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利辛县孙庙乡委员会

利辛县孙庙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为切实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安环委〔2023〕1号)、《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 责、源头管控、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的原则,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深化和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果,坚持全域防控与重点督导相结合,全面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水平,持续改善全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在全范围内对农作物秸秆、落叶、荒草、垃圾杂物露天焚烧现象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其中午季(5月25日至6月 25日)、秋季(9月25曰至10月25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同时加强非重点禁烧时段的监管力争全年实现“零”火点。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确保秸秆打捆离田率80%以上,综合利用率94%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 广泛宣传发动。乡宣传室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制作宣传音频和倡议书等,充分利用广播、宣传 车、条幅等形式,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做到宣传 条幅随处见、村村通广播响不断、流动车宣传循环转,实现禁烧政策宣传全覆盖、无盲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 实施精准摸底。乡农技站牵头负责组织乡、 级干部进村入户,摸清群众当季作物种植种类及面积、秸秆去向,秸秆堆放场(点)数量、分布、收储能力、清运措施等情况;摸清现有农机类型、数量、使用年限等。各负责摸清困难户、重点户、特殊群体、边界等特殊人群和重点区域情况,明确帮扶人员,制定帮扶管控措施,实行重点帮扶、重点监管、重点防控。

(三) 抓住关键环节。以秸秆“五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庄、离沟、离林,集中规范堆放)为重要抓手,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枯枝、垃圾等,消除焚烧隐患。制定焚烧秸秆扑灭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伍,落实应急人员,备足应急物资、机械,设立监控点、流动哨,提升应急响应能力,确保一旦冒烟,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到场、五分钟扑灭。严格落实秸秆堆场消防安全措施,秸秆集中堆放场(点) 设置消防通道、安全围网、电子监控、消防水源、消防设备等,确保24小时有人看管,认真做好“两防”(即“防意外”“防破坏”)工作;秸秆运输车辆及秸秆堆放场(点)作业车辆、机 械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指导农机具维修 保养与安全使用,全部安装防火罩,淘汰老旧机具,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和工作质量。加大生活垃圾清理频次,加强对环卫工人管理教育,杜绝人为焚烧垃圾行为。积极引导群众适期抢收抢种,以种促禁。加大雨前、傍晩、夜间等重点时段的禁烧监管,开展不间断暗访巡查,严防突击焚烧。

(四) 强化农机农事统筹调度。切实加强辖区内抢收抢种的统筹调度,以抢收保丰产,以抢种促禁烧,统筹安排好机械、地块和农户的精准对接,确保实现人、地、机无缝对接,收、种、禁、离一体化作业,收上来、种下去,不误农时。

(五) 健全包保网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村支部、村委会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村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包保责任网格(全乡范围内共设置200个网格),明确网格包保责任人,确保每个网格内人员能够昼夜交替值守。充分发挥网格包保作用,采取“五盯”(盯人、盯地、盯机械、盯秸秆、盯堆场)的方式,形成边界明晰、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管理体系。要充分借力科技,切实发挥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乡镇高塔视频监控自动识别火点“技防”功能,安排专人盯守,及时发现、交办、处置,提高禁烧工作效能。

(六) 加强隐患防控。加强乡镇边界的监管,按照联防联控要求,严格落实防护隔离带、灭火应急等措施,确保全面消除焚烧隐患。设立监控点、流动哨,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建立“红白喜事”报告制度,及时跟踪监管,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人纸马,防止出现焚烧事故。

(七) 强化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西河、茨淮新河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西淝河、茨淮新河主要支流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其他沟河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的秸秆必须全部离田,严禁将秸秆掩埋于河滩或倾倒沟河水体中。加大秸秆离田收储力度,充分发挥养殖大户、有机肥生产企业、秸秆颗粒加工企业等秸秆加工利用企业作用,提高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和燃料化)利用率。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党委、政府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的孙庙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对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由分管禁烧工作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禁烧期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3个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导组,分别由三个工委书记任组长,分区域开展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导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二) 明确禁烧责任。各村支部、村委会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村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要层层落实包保责任,确保包保人员在岗在位、尽职尽责。要坚持网格值守,备足灭火器械,确保人员、物资及时到位;包保人员要24小时值守,盯人、盯地、盯秸秆,严防各类焚烧现象发生。

(三) 落实以地定责。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以地定责。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要对肆意焚烧秸秆,破坏生态环境 的违法行为从严打击。

(四) 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当季农作物种植卫星遥感监测面积和秸秆实际离田面积,核算秸秆离田率。依据秸秆离田率,午季: 拨付10-30元/亩资金,用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其中,离田率80%以下不予奖补,80% (含)一90%的奖补20元/亩,90%(含)以上的奖补30元/亩。秋季:拨付10-20元/亩资金, 用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其中,离田率80%以下的不予奖补, 80% (含)一90%的奖补10元/亩,90% (含)以上的奖补20元/亩。

(五) 强化检查督查。禁烧期间,乡纪委监委牵头,抽调3人成立执纪检查组,负责对全乡禁烧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开展检查,对每日检查、督查情况进行通报;负责对火点进行现场核查和焚烧隐患排查等工作。乡农林水综合服务站牵头,联合乡财政所、乡生态环境保护站、乡应急管理办对符合秸秆收储奖补条件的收储场(点)的秸秆收储量和各村秸秆离田率进行验收、核实,结合考核分值,纳入年终考评。

五、严格奖惩兑现

乡党委政府对秸秆禁烧重点时段的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兑现对出现火点的村庄,没收相关责任人押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对无火点的村,退还相关责任人押金并给予责任金等额奖励凡出现卫星监测和省通报火点的,一次性扣村5万元工作经费;市督查通报火点的,每个火点扣村2万元;县发现火点的,每个火点扣村1万元;秸秆禁烧网格指挥部和秸秆堆场无人值守、无应急灭火设备(灭火器、水泵等)、无灭火机械(旋耕机等)、无应急备用水源的,每通报1个问题扣2000元;沟塘河渠水体及岸边秸秆堆积大于5平方米的,每通报1处扣2000元。

督查中发现网格人员不在岗在位的,一次罚款200元,没有严格按照“五离”要求落实的村,每发现一处沟塘河渠水体及岸边秸秆堆积大于5平方米的罚村2000元;对网格人员因工作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出现焚烧现象的,未被省市县发现的一处给予乡包村干部200元、村书记主任和村包组网格人员各600元的处罚,未被省市县发现的二处给予乡包村干部500元、村书记主任和村包组网格人员各1000元的处罚;并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乡派出所负责对辖区故意焚烧农作物(药材)秸秆、杂草、落叶、垃圾等的当事人进行应急处置(如依法拘留或训诫等),每训诫一人给予500工作经费,每拘留一人给予2000工作经费,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逻,并给予相应工作费用。各村需要支援时第一时间联系工委书记或分管同志。

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0年秸秆焚烧火点认定及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 〔2021〕2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起,卫星监测发现的火点,因祭祀、电路故障、机械设备和秸秆堆场防火不到位等引发,不再核减。对出现全县第一把火、连续出现火点、火点最多的乡镇 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包片包村干部、村干部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利辛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附件:1.孙庙乡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孙庙乡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小组

3.利辛县秸秆焚烧火点认定标准

4.孙庙乡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网格人员一览表

 

 

 

 

 

 

 

 

 

 

 

 

 

 

 

附件1

利辛县孙庙乡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孙同奎(乡党委书记)

 佳(乡长)           

副组长:    力(乡人大主席)                                                                                                      

            伟(乡党委副书记    张吉明(乡书记   

 壮(乡党委委员)      于志强(乡党委委员)     鹏(乡党委委员)      李家瑞(乡党委委员)       

胡守礼(乡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祥(副乡长)

  员:   鹏(乡农林水综合服务站站长)

汝子远(道路交通管理站站长)

李保强(乡财政所所长)

 亚(乡土地城建所所长)

胡化军 (乡林业站站长)

 利(乡环保站站长)

徐军伟(乡工会主席)

张海龙(乡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任晓涛(乡中心学校校长)

孙西伟(乡卫生院院长)

  阳(宣传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党政办,李家瑞兼任办公室主任,周鹏、马利、关卓凡任副主任,刘雪妹、张傲雨为成员。

 

附件2

孙庙乡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小组

 

 

一、督查组:关卓凡    

 

二、应急保障(水车)分队:屈良虎、程翔、孙利伟、郑鹤

 

三、监控组:  鹏、刘雪妹、张傲雨、范亚辉、杨  

 

四、宣传报导组:杨阳、张海龙刘雪妹、张傲雨、李翰林

 

  1. 应急巡查一组(幸福工委):管小磊、程晓亮、李子伍、

    李大帅

        应急巡查二组(孙庙工委):赵光、孙南京、李平国、

    马士俊

        应急巡查三组(阳光工委):贾海浪、孙彪、黄浩宇、

    王大鹏

附件3

利辛县秸秆焚烧火点认定标准

 

一、凡被国家、省卫星监测认定的火点、或被省、市、县督查组发现并通报的火点、或群众举报经县禁烧办现场核实的火点(焚烧痕迹),不计大小,均认定为火点。

二、对国家、省卫星监测及省、市、县督查发现存在争议的火点,在同一乡镇不同行政村的,由乡镇自行认定所属行政村;乡镇之间有争议的,乡镇共同提出申请后,由县禁烧办、县火点核查组组织相关乡镇进行现场认定;县区之间有争议的,县区共同提出申请后,由市禁烧办、市督查组组织相关县区、乡镇进行现场认定;国家卫星监测及省、市督查发现市域边界有争议的火点,由县区提出申请后,市禁烧办报告省大气办进行现场认定。

三、火点核销办法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0年秸秆禁烧火点认定及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2号),经市禁烧办核实后逐级申请上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