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新闻发布的作用,把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轨道,根据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布应当坚持正面宣传,用事实说话的原则,以推动省、市、县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促进建设现代化美好利辛为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正确、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发布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条 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有: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接受记者专访;发布新闻通稿;邀请记者参加专题通报会等。
第四条 新闻发布会的重点内容是:审计工作开展情况;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工作;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事务和人民群众特别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其他应予发布的事项等。
第五条 本机关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县委宣传部审批。新闻发布会的主题和内容一般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
第六条 本机关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单位确定,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人员为联络员。
第七条 本机关坚持有效利用新闻媒体、主动引导舆论的原则,精心策划新闻发布的主题、内容、时机和形式;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机制,收集、分析媒体对审计工作的相关报道,及时核查其中的重要信息并研究对策,增强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引导舆论的有效性。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收起
实景利辛
智能问答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