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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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533570y/202306-00028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亳州市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12 发布日期: 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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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亳州市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12
发布日期: 2023-06-12
《亳州市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12 11:16 信息来源: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文件出台背景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更好发挥职工医保门诊医药费用保障功能,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是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提升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便利性、可及性,且可扩大医药服务供给,释放医保改革红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基本条件

主要包括9个方面:一是符合《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二是药店HIS系统与医保系统全面对接,按要求完成医保编码贯标;三是实现电子处方正常流转;四是具有完整的进销存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并与医保系统端口对接;五是承诺严格执行医保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六是单独摆放医保目录内药品,并实行销售价和医保支付价双价标识。谈判药品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本省药品采购平台挂网价格;七是规范安装高清摄像头实现无死角监控,监控资料按规定保存;八是药店销售药品价格要保持稳定,不得频繁变动或者大幅变动价格,同类品种药品价格不得明显高于其他零售药店;九是近2年没有套保骗保、出售假药或劣质药品、群众反复投诉等重大违规行为。

)明确办理流程

包括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审核评估、开通服务四个办理流程。其中,审核评估包括资料审核和现场评估。

资料审核审核阶段,各县区经办机构对申请药店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不符合条件的或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在国家医保贯标平台中核查所申请药店的编码和药师编码,并在医保核心业务系统中测试所申请药店的处方流转功能。

现场评估阶段,经办机构在系统验收无误后,到药店现场检查进销存系统与实际库存情况、药师资质、药店HIS系统处方流转情况、规范安装摄像头情况、医保目录药品双价标识情况等。审核评估结果合格的,经办机构与其签订医保补充协议,并向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应告知理由,提出整改建议,整改3个月后可再次组织评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把验收标准各县区医保局要吃透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不断扩大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药店数量,同时严把验收标准,不得带病验收

(二)实行动态调整。加强药店运行监测,严查虚构进销存、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管理机制。

(三)加大政策宣传多种渠道加强药店纳入门诊统筹政策宣传,切实保障参保群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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