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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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3XQ/202306-00073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90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21 发布日期: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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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90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21
发布日期: 2023-06-21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9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6-21 16:13 信息来源: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落实情况:A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90号
提案答复的函

 

宋鑫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于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我局已通过利辛县融媒体、村村通广播、纸媒、宣传单等方式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工作,并通过12345热线、微信小程序等方式畅通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境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经过核实确实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查处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想方设法推动问题的解决办理。

二、对于加强监管,健全机制的建议,我县已建立起4级网格化管理制度,并于每个乡镇街道建立了环保站,建立了一整套的考核体系,织密了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处理网络体系,可有力精准解决相关问题。

三、关于加大技术投入的建议,现在已经可以做到省、市、区县、乡镇四级联动,在空中卫星进行监测,于通讯高塔建设了视频监控体系,各乡镇建设了空气质量监测站,城区建设了气溶胶激光雷达及微型监测系统、结合走航车走航、无人机空中巡逻,实现了空天地一体化的监测巡查。

四、关于加大考核力度,根据省市县的相关追责要求,落实属地和相关单位责任,责任到人。全县在秸秆禁烧阶段,出现第一把火的乡镇党委书记就地免职,全市范围内,出现第一把火的区县分管负责同志调离工作岗位,考核力度可谓空前。

十分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再接再厉,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建设“大美利辛”作贡献。

 

联系电话: 0558-8811677              联系人:马刚
                       

请委员签署意见:

 

 

                         2023年6月19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绩效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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