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王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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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12L/202306-00113 组配分类: 土地征收
发布机构: 利辛县王市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利辛县2022年第六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涉及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 补偿和安置方案的公示(王市镇)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13 发布日期: 2023-06-13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12L/202306-00113
组配分类: 土地征收
发布机构: 利辛县王市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利辛县2022年第六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涉及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 补偿和安置方案的公示(王市镇)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13
发布日期: 2023-06-13
关于利辛县2022年第六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涉及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 补偿和安置方案的公示(王市镇)
发布时间:2023-06-13 15:06 信息来源:利辛县王市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利辛县2022年第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涉及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

补偿和安置方案的公示(王市镇

 

第一条  目的意义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土地整治)项目涉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加快我镇美好乡村建设步伐,合理规划集镇、村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统筹城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王市镇土地整治项目区内涉及拆迁房屋及附着物的补偿、安置,适用于方案。

第三条  拆迁主体

房屋拆迁主体为王市镇人民政府

第四条  拆迁补偿

(一)拆迁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和规定的补偿标准,给予房屋所有人补偿。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根据乡镇、村以及被拆迁人签字认可的面积统计表确认。

补偿标准按照利辛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利辛县2020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补充耕地项目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利辛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利土综治[2020]5号)文件执行。

(二)杆线迁移补偿:项目工程涉及到电力、广电、通信等杆线,由其主管单位负责迁移,迁移费用由主管单位自行解决。

第五条  安置方式

土地整治项目涉及房屋拆迁的,采取货币化补偿的方式进行安置,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拆迁完毕的,拆迁人一次性付清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搬家费及临时过渡费等费用。

第六条  货币安置协议的履行

房屋拆迁货币安置协议签订后,拆迁人应当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将货币安置款以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名义存入指定的银行,或由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签字领取,银行开具存款单或所有人出具领条。

房屋拆迁货币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当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搬迁。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8——2022年12月18日,如有异议可到王市镇人民政府反映。

特此公示

 

 

2022年1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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