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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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NB18505095/202302-00033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公开征集利辛县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机构的公告(2023年2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0 发布日期: 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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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公开征集利辛县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机构的公告(2023年2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0
发布日期: 2023-02-20
关于公开征集利辛县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机构的公告(2023年2月)
发布时间:2023-02-20 15:07 信息来源: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公开征集利辛县退役军人技能培训 

工作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助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根据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徽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0〕23号)文件要求,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征集培训机构,负责承接我县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技能培训任务(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项目名称: 

退役军人技能培训。 

二、报名资格要求: 

(一)利辛县境内具有法人资质,取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所需的办学许可或培训资质;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 

(二)具有培训相应专业(项目)所必需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 

(三)培训专业(项目)应在办学许可或培训资质范围内,且有相应的培训技术标准和教学计划。 

(四)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对培训对象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 

(五)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报名方作出声明)。 

(六)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 

三、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法人资质(如果是分支培训机构需提供原机构法人资质)。 

(三)提供办学条件(包括机构占地面积、教室面积、教学资质、培训科目、教学设备、宿舍条件、实习基地等材料)。 

(四)师资力量花名册(含职称)。 

(五)上级批复办学文件。 

(六)荣获相关证书。 

四、征集时间及征集地点 

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 

联系部门: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就业股。 

办公地址:利辛县老县委院内。 

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558-8800212 

五、受理批准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的培训机构进行资质信息审查、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择优选定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示。 

  

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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