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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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733H/202212-0009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关于召开利辛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12 发布日期: 2022-12-12
咨询机构: 利辛县发改委物价股 咨询电话: 0558--8812163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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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关于召开利辛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12
发布日期: 2022-12-12
咨询机构: 利辛县发改委物价股
咨询电话: 0558--881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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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利辛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发布时间:2022-12-12 10:15 信息来源: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召开利辛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召开利辛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相关精神,现将利辛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2年 12 月28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地点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调整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监审情况,本着合理补偿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兼顾乘客承受能力的原则,参考周边市县行业现行运价调查情况,拟适当调整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拟定两套运价调整方案如下:

方案一:起步价由现行4元/2公里调整为6元/2.5公里(1元燃料附加费取消),车公里租价(即超过起步里程2.5公里)由现行1.2元/公里调整为1.6元/公里。

方案二:起步价由现行4元/2公里调整为5元/2公里(1元燃料附加费取消),车公里租价(即超过起步里程2公里)由现行1.2元/公里调整为1.5元/公里。

(二)调整现行免费等候时间和空驶费,维持现行夜间补贴政策。

1.等时费:免费等候时间由现行5分钟调整为3分钟,满3分钟后收取等时费,0.2元/分钟(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

2.空驶费:由现行行驶6公里以上部分,车公里租价加收50%调整为单乘载客里程6公里以后,6-10公里加收40%,10-20公里加收50%,20公里以上加收60%。

3.夜间补贴:夜间(22:00-次日5:00)车公里租价加收20%。

(三)起步价试行春节临时加价:为充分调动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积极性,满足市民春节期间交通出行的需要,规范春节期间巡游出租车客运价格行为,拟对巡游出租车起步价试行春节临时加价。

除夕至正月初六(共7天),巡游出租车起步价试行临时加价,最高不超过3元/车次。    

(四)费用结算。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乘客采用移动支付方式,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据实结算;采用现金支付的按计价器显示金额以元为单位结算,元以下四舍五入。巡游出租汽车应乘客要求行驶产生的路桥通行费由乘客承担。

(五)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在本次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执行基准运价满2年,方可启动运价调整机制,且必须满足评估周期相对于基期的运价成本变化幅度达到15%以上条件。具体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拟定调整方案,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对外公布实施,原则上调整幅度不超过20%。

四、成本监审办法和结论

根据工作需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安徽中仑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县出租车运营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鉴于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散落于出租汽车个人经营者,个人经营者承担的成本无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及账册的实际情况,安徽中仑会计师事务所主要通过向三家出租车公司发放了《利辛县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调查表》,向其他地放出租车司机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年燃料费用,根据出租车司机提供的保单,询问保险公司出租车保险费用、走访汽修厂了解出租车年维修平均费用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该行业的平均指标,对收集相关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作为本次监审的客观数据,综合确定利辛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平均营运成本。

(一)单位公里载客运营定价成本(元/公里)=年运营总成本÷年平均载客行驶里程=146289.19÷75350=1.94元/公里

(二)单位公里运营定价成本(元/公里)=年运营总成本÷年总运营里程=146289.19÷85000=1.72元/公里

五、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和听证会旁听人

(一)听证会参加人(17人)

1.消费者参加人(7人):

李文学(公职人员)、解军(公职人员)、宋江(退休人员)、王平(退休人员)、李东明(公职人员)、王雪松(公职人员)、许昊天(自由职业)。

2.经营者参加人(2人):

孙雷刚(出租汽车驾驶员)、孙利民(出租汽车驾驶员)。

3.其他利益相关方(1人):

李军(利辛电动公交公司)。

4.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人):

侯汉鑫(县交通局)。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

刘宏焱 (县人大代表)、林翠强 (县政协委员)。

6.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人员(4人):

朱明露(县财政局)、于雷(县场监督管理)、程涛(县文体旅游局)、徐标(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听证人(5人)

刘建民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党组书记

  涛  县纪委监委驻派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董秉玖  法律顾问

朱曾英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股负责人

李强强  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刘建民任听证会主持人

(三)旁听人(3人)

何苗(社区工作人员)、邵丽芳(公职人员)、唐小红(公职人员)。

六、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市民可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lxfgw2009@126.com

特此公告。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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