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300318495X8/201903-00004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 成文日期: | 2019-03-01 | 发布日期: | 2019-03-03 10:42 |
| 发文字号: | 利政办秘〔2019〕2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利辛县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利辛县市场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8815195 |
| 索引号: | 1134162300318495X8/201903-00004 |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
| 成文日期: | 2019-03-01 | ||
| 发布日期: | 2019-03-03 | ||
| 发文字号: | 利政办秘〔2019〕24号 |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 标 题: |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利辛县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利辛县市场局 |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8815195 | ||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利辛县
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利政办秘〔2019〕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提高电梯安全监管水平,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的电梯安全工作机制,县政府决定建立利辛县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能
联席会议在县安委会领导下,贯彻执行电梯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电梯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电梯安全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分析全县电梯安全工作形势,研究电梯安全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治理电梯安全隐患具体措施,统筹部署开展电梯安全工作。
(二)指导和督促全县各职能部门做好电梯安全工作,指导解决电梯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组织开展综合治理,推进电梯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四)综合协调电梯事故、严重事故隐患应急处置工作。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及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召集人,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委、县财政局、县房产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委、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等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行文由县市场监管局代章。
(一)县市场监管局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域内电梯安全综合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指导督促对电梯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查处电梯生产、经营、使用及检验检测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负责电梯事故隐患举报的查处工作;指导督促对使用期限长、故障频率高的电梯监督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向电梯使用单位提示安全风险;申请组织对使用期限长、故障频率高的电梯安全技术评价;负责编制电梯应急预案,根据有关规定配合调查处理电梯事故;负责建立信用评价制度,组织对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进行评价,建立信用档案并公示;负责指导规范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的建立和运行;;对撤销许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配合新闻媒体做好电梯安全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梯安全工作。
(二)县安监局负责对电梯安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对重大电梯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根据本级政府授权,组织或者参加电梯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县住建委负责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的质量监督和质量验收。
(四)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必要的电梯安全工作经费。
(五)县房产局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督促物业公司落实居住小区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和经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内容的落实整改。
(六)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电梯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110”联动机制,对危及公民人身安全的电梯安全事故实施应急救援,参与电梯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县商务局负责督促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好电梯安全工作。
(八)县卫计委负责督促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好电梯安全工作,监督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病床电梯必须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九)县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好电梯安全工作,做好青少年乘坐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电梯安全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全县电梯安全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决定召开,召集人负责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委派相关负责人参加。经总召集人同意,联席会议可以邀请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单位列席参加。
(二)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同时抄送县政府及县安委会。联席会议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经相关成员单位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报县政府审定。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临时召开联络员会议。
(四)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电梯安全监管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工作事项;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全县电梯安全监管工作。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