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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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533570y/202209-00021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县医保局解读:《利辛县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09 发布日期: 2022-09-09
咨询机构: 利辛县医疗保障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 0558—29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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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县医保局解读:《利辛县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09
发布日期: 2022-09-09
咨询机构: 利辛县医疗保障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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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解读:《利辛县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09-09 15:02 信息来源: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举措的通知》(皖政办〔2022〕6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举措>的通知》(亳政办〔2022〕1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利辛县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举措的通知》(皖政办〔2022〕6号)文件精神,利辛县医保局联合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对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进行认真讨论,并征集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2022年6月28日,利辛县医保局、利辛县民政局和利辛县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利辛县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四、工作目标

 实事求是确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促进共同富裕。

五、主要任务

明确了救助对象类别及认定部门、参保资助标准、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救助标准以,对依申请救助的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

六、创新举措

精简申请资料、简化办理流程,切实提高为民办事服务效率。为了解决服务民生堵点,医疗救助申请资料由原来的9项减少至4项。救助对象只需要填写“申请审批表”,提供“身份证、银行账号和出院记录复印件”。乡镇医保办开通“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安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通过系统进行查询“医疗补偿结算单”,减少了救助对象提供发票复印件、用药清单和医疗补偿结算单。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1.做好重点人群监测。加强重点人群定期监测、分析和预警, 每月10日前医保部门将达到监测标准的人员信息推送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对象。

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救助对象信息动态管理机制, 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救助对象,每月16日前向民政部门推送;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救助对象, 统一交由民政部门完成重合身份核查、分类标识确认后,每月20日前向医保部门推送。医保部门根据救助对象身份分类落实资助参保、医疗救助待遇。

3.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加强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基金运行分析,强化基金风险预警管控。加强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管控主体责任。统一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基金监管,实现自查自纠、日常稽核、抽查复查“三个全覆盖”, 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大力查处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解读单位:县医保局

人:县医保局医疗救助负责人居传辉

联系电话:0558-29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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