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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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文字解读】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社保兜底资金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07 发布日期: 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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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文字解读】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社保兜底资金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07
发布日期: 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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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社保兜底资金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7 15:05 信息来源: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作用,确保社保兜底资金安全,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社保兜底资金监测预警机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建立社保兜底资金监测预警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的社保兜底资金监测预警机制工作格局。

三、文件起草过程

文件于2020年12月02日由县民政局形成初稿,先后征求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数据资源局、残联等相关单位意见,又经合法性意见研究,于2020年12月22提交至常务会议进行研究讨论,通过此次方案,于12月30日印发该方案。

四、主要内容

(一)县民政局每年要按时向各乡镇政府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救助服务对象逐人名单。

(二)县公安局每年要按时向各乡镇政府提供车辆登记、死亡户籍注销人员名单。

(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年要按时向各乡镇政府提供不动产登记人员名单。

(四)县数据资源局:每年要按时完成比对工作,标注出社会救助对象是否拥有车辆、房产,是否死亡等情况,并及时反馈至县民政局。

(五)县残联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相关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属地乡镇政府,并告知原因。

五、创新举措

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建立社保兜底资金监测预警机制,每季度进行1次数据对比,确保社保兜底资金安全。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及具办同志,发挥社保兜底资金监测预警机制作用。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确保对象精准、发放及时、管理规范。

解读机构:县民政局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0558-881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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