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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址:/www.lix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利辛县永兴东路669号(人民北路与永兴路交叉路口西侧),电话:0558-8807896,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县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5494条,其中县政府办公室发布信息5254条,乡镇政府发布信息12295条,部门发布信息17945条。汇集各单位开展的安全生产、医疗保障、食品安全、消防知识等重点民生领域“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建立“政府开放日”专题集中展示,今年以来我县围绕“政府开放日”主题,开展活动10余场次。聚焦社会民生实事,紧盯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群众关心的身边事,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截至目前,共发布在线访谈6期。发布政府公报4期。
(二)依申请公开。依托依申请公开平台,做好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存档工作。开展专项培训,建立答复会商机制,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充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结依申公开113件,均按时予以答复,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做好历史、无效信息清理,规范栏目说明信息发布,做好整合优化,提高政府公信力;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及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严重表述错误、非法链接、泄露个人隐私等有害、非法类信息排查20余次,共排查出典型错别字信息3000余条,均已修改完毕。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历史信息清理、无效说明信息清理专项行动。共清理无效信息约5000余条。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意见征集库、政策文件库等功能联通的政策全流程管理平台,今年以来我县共发布文件11条,其中规范性文件5条,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1件,废止失效文件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栏目更加清晰、页面更加美观、模块更加简洁的政务公开主平台。提升咨询问答服务的智能化水平,设置网站智能问答机器人,汇集最新政策热点和政务服务资源,设置了智能反问和导办功能,为用户提供7×24小时自动、便捷的在线问答服务,极大方便了群众实时获取各类信息。2024年县长热线共受理群众诉求104240件,满意度为96.31%。
(五)监督保障。强化责任落实,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做到举一反三;开展业务培训,通过脱产学习、专题业务培训、集中办公,对单位经办人员进行指导,本年度开展各类培训会共计20余次,实现乡镇、县政府组成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培训全覆盖。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单位社会评议线上调查征集活动,积极宣传基层调查征集。结果显示基层政府信息透明度较高,社会民众较为满意。2024年,我县未发生因信息发布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6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5732
行政强制
1631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3.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还不够精简,重点领域信息的展示效果不够理想;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发布虽然实现了“应解读尽解读”,但解读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强,在帮助市民企业读懂政策、使用政策方面,还没有真正发挥好作用。
(二)改进措施
一是优化目录,搭建专题。结合省级制定的县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法定主动公开目录进行归类整合,在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的基础上,合并、删减部分重复栏目;二是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组织各种形式解读,并在政务公开专区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扩大政策推送的覆盖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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