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 市政府

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  | 

关于延长《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5-05-13 14:50
[ 字体:]

县直各相关部门,全县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现房地产销售“止跌回稳”,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亳政办〔2024〕12号)文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通过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利辛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2025年5月12日利辛县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延长《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有效期: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利政办秘〔2024〕20号)有效期延长11个月,自2025年5月1日开始给予补贴,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

       在政策继续实施期间,国家和省、市另有新的政策规定遵照执行。


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

2025年5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