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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562/202512-00055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利辛县王人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王人所2025.12.0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10 11:31 发布日期: 2025-12-10 11:31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王人所2025.12.09)

发布时间:2025-12-10 11:31 来源:利辛县王人镇人民政府 浏览:1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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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1 利辛县王人镇五里村山西刀削面店 利辛县王人镇五里村山西刀削面店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经查,2025年9月25日当事人的经营者从利辛县王人镇韩秀云冷冻食品商店购进“四季豆腐”2盒,购进价格1元/盒,用来制作菜品,购进当天使用一盒,剩余一盒未使用,2025年3月9日当事人的经营者在山西老家购买“辣味火锅底料(非即食)”18根,购进价格是8.33元/根,制作砂锅使用,2025年3-4月份使用了3根,至2025年5月份因不再制作砂锅,当事人的经营者把剩余15根放在冰箱里不再使用,当事人购进涉案产品时未按规定索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进货票据及产品检验报告,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本案货值金额125.95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9 利市监处罚〔2025〕1193号 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到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装股打印《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后,再到相关银行或者通过登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支付平台(pay.ahzwfw.gov.cn)缴清上述款项。逾期不缴纳者,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利辛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利辛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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