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1190/202503-00076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展沟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2025年3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03-31 16:42 | 发布日期: | 2025-03-31 16:42 |
| 序号 |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 1 | 龙树芳 | 龙树芳无照经营小餐饮案 | 当事人在未办理了《营业执照》和《安徽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经营场所面积约30平方米。于2024年11月2日开始营业,至2025年1月3日案发时共经营63天,营业额共计2050元。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五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二)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门店,经营面积五十平方米以下,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达不到国家食品经营许可条件,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食品经营者。……”的规定,当事人从事的餐饮服务属于小餐饮。 | 没收违法所得205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3/19 | 利市监处罚〔2025〕207号 | 主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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