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098F/202512-00004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大李集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类案件行政处罚基本信息公示(大李集所20251128)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12-04 16:39 | 发布日期: | 2025-12-04 1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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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大李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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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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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利辛县大李集一点圣手康复理疗中心 |
利辛县大李集一点圣手康复理疗中心发布虚假广告案 |
发布虚假广告 |
罚款420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进行处罚。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11月28日 |
(利)市监处罚〔2025〕1079号 |
当事人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依据《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相关银行(或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pay.ahzwfw.gov.cn)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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