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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681880U/202509-0010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发布机构: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利自然资规监罚〔2025〕28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29 16:50 发布日期: 2025-09-29 16:50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利自然资规监罚〔2025〕28号)

发布时间:2025-09-29 16:50 来源: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97 次
【字体大小: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利自然资规监罚〔2025〕28号

非法占地

依据2004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201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镇**社区**庄*村民组集体土地974.37平方米;

2.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围墙、大门、房屋、简易大棚及硬化地面,恢复土地原状;

3.处以非法占用的土地974.37平方米,每平方米20元罚款,计罚款19487.40元人民币。

1.9487.4万元


2025/09/29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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