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
市政府
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 |
返回首页
专题首页
专题首页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在线办事
依申请公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与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3XQ/202511-00040
组配分类: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与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无
名称:
亳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公告
文号:
无
发文日期:
2025-11-16 15:00
发布日期:
2025-11-16 15:00
亳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6 15:00
来源: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36 次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预测预报,我市空气质量好转,符合预警解除条件。经研究同意,决定于11月16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