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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3XQ/202506-00088 组配分类: 环境信访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市)长热线编号250624037003017号办理情况的回复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7 14:45 发布日期: 2025-06-27 14:45

亳州市(市)长热线编号250624037003017号办理情况的回复函

发布时间:2025-06-27 14:45 来源: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6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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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市)长热线编号250624037003017号办理情况的回复函

您好!你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收悉,现将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2025年6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1、信访人反映的是利辛县强英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11月03日办理了营业执照;于2020年4月14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于2016年办理了利辛强英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 6000 万只樱桃谷鸭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与2016年6月10日通过了利辛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利辛强英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 6000万只樱桃谷鸭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该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要求建立有完整的废水处理系统。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肉类加工关于污水排放标准》(GB13457-92)表中三级排放标准及利辛县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接管标准后,由总排口排入利辛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下一步措施,针对群众举报的此类问题,我分局按照环保要求加强监督监管频次,防止类似环境问题发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0558-881896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徐  军  刘  皊       联系电话:15956791194

地    址:利辛县文州东路       邮    编:236700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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