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266H/202504-00033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城东所2025.4.25)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4-26 11:08 | 发布日期: | 2025-04-26 11:08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城东所) | |||||||||
编号:2025-0001 | |||||||||
序号 |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安徽厨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餐饮服务设施未按规定定期维护 | 当事人于2018年办理《营业执照》,2021年8月当事人在利辛县高级中学二楼食堂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自酿酒制售)经营,负责利辛县高级中学二楼食堂的管理工作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安徽厨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承担。2024年9月26日,我局在高级中学二楼食堂食品原料清洗切配间发现该清洗切配间南侧清洗池下方塑料下水管道存在一处椭圆形破损(规模:长:5cm,宽:3cm)。2024年9月26日,我局给当事人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利市监东当罚【2024】0926号),责令当事人在2024年10月3日前改正上述行为;2024年12月24日,我局发现高级中学二楼食堂食品原料清洗切配间南侧清洗池下方塑料下水管道存在的椭圆形破损依然存在(规模:长:5cm,宽:3cm),当事人没有按整改要求进行餐饮服务设施维修护理。 | 罚款160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4/25 | 利市监处罚〔2025〕1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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