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3MB18926968/202503-00064 | 组配分类: |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利辛县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03-24 10:27 | 发布日期: | 2025-03-25 10:27 |
利辛县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省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转移支付资金38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847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1万元。具体包括粮油单产提升行动707万元,绿色种养循环1000万元,奶农家庭农场合作社54万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12万元,高素质农民培育277万元,农业社会化服务1489万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128万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培育211万元。
(二)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度我县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17.68万亩次,规模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县作物单产水平提升。种养循环示范面积10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以上,建立健全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培育奶业生产经营主体(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培育)1个。支持不少于60家主体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培育高素质农民950人;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48个。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14.89万亩,其中:供销社承担的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3.74万亩。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和农技人员开展推广服务;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培育科技示范户;发布主推技术和操作规范;分层分类分批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农民合作社21个;支持家庭农场26个。同时,围绕项目产出情况、效益情况及满意度方面进行设定三级指标。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3878万元,全年执行数3782.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5%,其中奶农家庭农场合作社资金54万元,支出54万元,支出率为100%;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资金12万元,支出12万元,支出率100%;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277万元,支出 266.03万元,支出率96.04%;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1489万元,支出1489万元,支出率100%;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128万元,支出128万元,支出率100%;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培育资金211万元,支出211万元,支出率100%;粮油单产提升行动资金707万元,支出675万元,支出率96%;绿色种养循环资金1000万元,支出947万元,支出95%。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科学合理分配资金;资金下达及时,在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根据《安徽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农〔2024〕76号)等文件要求,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工作;资金拨付符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的审批制度,在每笔用款申请在所附材料齐备的情况下,经项目归口股室或二级机构审核确认无误,再向国库集中支付平台申请支付,履行资金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17.68万亩次,提升规模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县作物单产水平。种养循环示范面积15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培育奶业生产经营主体2个。支持60家主体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培育高素质农民952人;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49个。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14.89万亩,其中:供销社承担的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3.74万亩。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和农技人员开展推广服务;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培育科技示范户;发布主推技术和操作规范;分层分类分批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农民合作社32个;支持家庭农场35个。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情况分析。支持农民合作社32个;支持家庭农
场35个;培育奶业经营主体2个;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17.68万亩次;培育高素质农民952人;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14.89万亩,其中:供销社承担的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3.74万亩;基层农技人员培训人数106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5个;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示范面积15万亩;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100%。
2.效益指标情况分析。规模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县作物单产水
平得到提升;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建立健全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试点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
3.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的满意度98.9%。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偏离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按要求于2025年4月20日前在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
利辛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绩效自评表 |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
||||||
|
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
||||||
|
地方主管部门 |
利辛县财政局、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
||||
|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
年度资金总额: |
3878 |
3782.5 |
97.50%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3847 |
3751.5 |
97.50% |
||||
|
地方财政资金 |
31 |
31 |
100% |
||||
|
其他资金 |
|
|
|
||||
|
资金管理情况 |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
分配科学性 |
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科学合理分配资金 |
无 |
|||||
|
下达及时性 |
资金下达及时 |
无 |
|||||
|
拨付合规性 |
资金拨付符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有关规定 |
无 |
|||||
|
使用规范性 |
按照《安徽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资金使用规范 |
无 |
|||||
|
执行准确性 |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 |
无 |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在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实施全过程监管 |
无 |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按照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履行资金支出责任 |
无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17.68万亩次,规模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县作物单产水平提升。种养循环示范面积10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以上,建立健全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培育奶业生产经营主体(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培育)1个。支持不少于60家主体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培育高素质农民950人;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48个。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14.89万亩,其中:供销社承担的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3.74万亩。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和农技人员开展推广服务;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培育科技示范户;发布主推技术和操作规范;分层分类分批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农民合作社21个;支持家庭农场26个。 |
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17.68万亩次,提升规模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县作物单产水平。种养循环示范面积15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培育奶业生产经营主体2个。支持60家主体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培育高素质农民952人;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49个。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14.89万亩,其中:供销社承担的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3.74万亩。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和农技人员开展推广服务;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培育科技示范户;发布主推技术和操作规范;分层分类分批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农民合作社32个;支持家庭农场35个。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的农民合作社数量(个) |
21 |
32 |
|
||
|
支持的家庭农场数量(个) |
26 |
35 |
|
||||
|
培育奶业经营主体数量(个) |
1 |
2 |
|
||||
|
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万亩次) |
17.68 |
17.68 |
|
||||
|
高素质农民培育数量(人) |
950 |
952 |
|
||||
|
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万亩) |
14.89 |
14.89 |
|
||||
|
其中:供销社承担的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万亩) |
3.74 |
3.74 |
|
||||
|
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数量(人) |
64 |
106 |
|
||||
|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数量(个) |
2 |
5 |
|
||||
|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示范面积(万亩) |
10 |
15 |
|
||||
|
质量指标 |
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 |
改善 |
改善 |
|
|||
|
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 |
≥95 |
10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规模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县作物单产水平 |
提升 |
提升 |
|
||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无 |
|
||||
|
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 |
建立健全 |
建立健全 |
|
||||
|
试点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92 |
92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的满意度(%) |
≥90 |
98.9 |
|
||
|
说明 |
资金拨付符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有关规定、资金严格按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没有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