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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8926968/202503-00064 组配分类: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布机构: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利辛县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24 10:27 发布日期: 2025-03-25 10:27

利辛县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5 10:27 来源: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20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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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省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转移支付资金38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847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1万元。具体包括粮油单产提升行动707万元,绿色种养循环1000万元,奶农家庭农场合作社54万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12万元,高素质农民培育277万元,农业社会化服务1489万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128万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培育211万元。

(二)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度我县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17.68万亩次,规模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县作物单产水平提升。种养循环示范面积10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以上,建立健全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培育奶业生产经营主体(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培育)1个。支持不少于60家主体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培育高素质农民950人;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48个。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14.89万亩,其中:供销社承担的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3.74万亩。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和农技人员开展推广服务;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培育科技示范户;发布主推技术和操作规范;分层分类分批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农民合作社21个;支持家庭农场26个。同时,围绕项目产出情况、效益情况及满意度方面进行设定三级指标。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3878万元,全年执行数3782.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5%,其中奶农家庭农场合作社资金54万元,支出54万元,支出率为100%;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资金12万元,支出12万元,支出率100%;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277万元,支出 266.03万元,支出率96.04%;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1489万元,支出1489万元,支出率100%;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128万元,支出128万元,支出率100%;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培育资金211万元,支出211万元,支出率100%;粮油单产提升行动资金707万元,支出675万元,支出率96%;绿色种养循环资金1000万元,支出947万元,支出95%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科学合理分配资金;资金下达及时,在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根据《安徽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农〔202476号)等文件要求,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工作资金拨付符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的审批制度,每笔用款申请在所附材料齐备的情况下,经项目归口股室或二级机构审核确认无误国库集中支付平台申请支付,履行资金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17.68万亩次,提升规模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县作物单产水平。种养循环示范面积15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培育奶业生产经营主体2个。支持60家主体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培育高素质农民952人;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49个。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14.89万亩,其中:供销社承担的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3.74万亩。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和农技人员开展推广服务;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培育科技示范户;发布主推技术和操作规范;分层分类分批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农民合作社32个;支持家庭农场35个。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情况分析。支持农民合作社32个;支持家庭农

35个;培育奶业经营主体2个;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17.68万亩次;培育高素质农民952人;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14.89万亩,其中:供销社承担的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3.74万亩;基层农技人员培训人数106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5个;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示范面积15万亩;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100%

2.效益指标情况分析。规模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县作物单产水

平得到提升;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建立健全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试点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

3.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的满意度98.9%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偏离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按要求于2025420日前在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利辛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地方主管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资金使用单位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3878

3782.5

97.5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3847

3751.5

97.50%

地方财政资金

31

31

100%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科学合理分配资金

下达及时性

资金下达及时

拨付合规性

资金拨付符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有关规定

使用规范性

按照《安徽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资金使用规范

执行准确性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在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实施全过程监管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按照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履行资金支出责任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17.68万亩次,规模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县作物单产水平提升。种养循环示范面积10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以上,建立健全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培育奶业生产经营主体(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培育)1个。支持不少于60家主体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培育高素质农民950人;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48个。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14.89万亩,其中:供销社承担的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3.74万亩。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和农技人员开展推广服务;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培育科技示范户;发布主推技术和操作规范;分层分类分批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农民合作社21个;支持家庭农场26个。

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17.68万亩次,提升规模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县作物单产水平。种养循环示范面积15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培育奶业生产经营主体2个。支持60家主体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培育高素质农民952人;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49个。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14.89万亩,其中:供销社承担的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3.74万亩。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和农技人员开展推广服务;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培育科技示范户;发布主推技术和操作规范;分层分类分批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农民合作社32个;支持家庭农场35个。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的农民合作社数量(个)

21

32

 

支持的家庭农场数量(个)

26

35

 

培育奶业经营主体数量(个)

1

2

 

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万亩次)

17.68

17.68

 

高素质农民培育数量(人)

950

952

 

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万亩)

14.89

14.89

 

其中:供销社承担的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万亩)

3.74

3.74

 

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数量(人)

64

106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数量(个)

2

5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示范面积(万亩)

10

15

 

质量指标

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

改善

改善

 

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

≥95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规模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县作物单产水平

提升

提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

建立健全

建立健全

 

试点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92

92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的满意度(%)

≥90

98.9

 

说明

资金拨付符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有关规定、资金严格按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没有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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