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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63W/202503-00103 组配分类: 村庄规划
发布机构: 利辛县巩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利辛县巩店镇肖寨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方案公示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21 10:02 发布日期: 2025-03-21 10:02

《利辛县巩店镇肖寨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方案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1 10:02 来源:利辛县巩店镇人民政府 浏览:11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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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巩店镇肖寨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方案公示公告

为进一步适应利辛县巩店镇肖寨村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正确引导与控制乡村建设各项活动,科学合理地建设现代化乡村,特编制《利辛县巩店镇肖寨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现根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 年版)》的规定,进行批前公示,请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对该村庄的规划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利辛县巩店镇肖寨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主要内容简介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利辛县巩店镇肖寨村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国土面积为 605.15 公顷。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

发展定位:依托优质农业资源,持续打造高品质乡村生活条件,形成利辛县生态农业示范村、优质绿色农产品供应节点以及综合物流节点。

、村庄发展类型

肖寨村定位为集聚提升类村庄,下辖 11个自然村,分别为 1 个提升型、5 个稳定型、5 个收缩型。

提升型: 肖寨;

稳定型: 肖小寨、张东、张西、高前、高楼;

收缩型:张集、张后、高东、高老家、高后。


5 、重要控制线

1)村庄建设边界

本次规划永昌社区涉及村庄建设边界 78.58 公顷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本次规划永昌社区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为384.32公顷。

3)宅基地建设范围线

本次规划永昌社区涉及宅基地建设范围线 56.52 公顷。

、产业布局

打好巩店香椿农业牌,激活产业活力结合土地综合整治,以农业产业为核心,近期主要发展以产学研为引擎的现代农业,从而带动绿色加工、仓储物流等第二产业,远期农旅结合,发展休闲农业,实现乡村振兴,规划形成“一轴两带多组团” 的产业空间布局。

7 、国土空间规划

到 2035 年,耕地总面积428.43公顷,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384.32 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78.58 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 56.52 公顷。

二、公示期限:30 天(2025  3  21 -4  19 日)

三、公示地址:巩店镇人民政府网站;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四、联系单位:

巩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58-8088268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58-8820310

联系邮箱:lxxcxghfwzx@163.com


 

 

 

 

 

附:两图一表一则


 

 

 

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3)近期重点项目表(图)

 


 

 

 

4)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

1)耕地

本村规划耕地面积428.43公顷,其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84.32 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规划园地面积0.82 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规划林地面积 17.04 公顷。林地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本村规划草地面积0.00 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

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规划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 14.85 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村道用地以及设施农用地,禁止非农建设。

6)居住用地

宅基地建筑层数不超过3 层。

本村规划居住用地面积 57.35 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严格落实“一户一”,村民申请宅基地优先利用村内闲置宅基地,规模不得大于 220  平方/户。存量宅基地超标的,禁止扩大规模,翻建、重建时,需严格遵守 220  平方米/户标准,超标部分予以退出。新增农村宅基地,在批准使用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抛荒闲置。

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0.69 公顷。用于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设施的建设。


 

 

 

8)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0.04 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娱乐用地等设施建设。

9)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 16.83公顷。主要为肖寨产业发展,用于工矿业生产。

10)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 5.68 公顷。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设施极其附属设施建设。其中 S312 太和县界至 S238 改建工程采用虚线控制,待后期施工线型明确后进行落图,严格落实道路两侧建筑退让管控要求。

11)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6.61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其他建设不得占用,并应当与其他建筑有相应的防护距离。

1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 19 公顷。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13)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00 公顷。主要用于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4)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 1.64 公顷。待按规定程序明确用地性质和管制要求后可使用,用地项目明确前,可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5)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面积33.27 公顷。主要为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陆地水域。河流、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6)其他土地

本村其他土地 4.15 公顷,主要为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植被稀少的陆域自然荒野等土地以及空闲地、田坎、田间道。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其他土地鼓励向生态化利用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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