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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266H/202406-00209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城东所2024.6.2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26 15:16 发布日期: 2024-06-26 15:16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城东所2024.6.25)

发布时间:2024-06-26 15:16 来源: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浏览:15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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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城东所)       
编号:2024-0001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利辛县武兰兰食品柜组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办理《营业执照》,在利辛县城关镇人民路七彩世界兴客隆超市内从事食品零售经营。当事人于2024年1月18日从郑州龙婷贸易有限公司购进广东健力宝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柰雪果茶蜜桃乌龙茶15瓶,规格:净含量:450ml;生产日期:2023年06月22日;保质期:9个月;购进价4.5元/瓶,进货额67.5元,保质期内销售了13瓶,超过保质期销售1瓶,售价5.9元/瓶,销售额82.6元,盈利19.6元,剩余1瓶超过保质期后一直摆放在货架上于2024年3月24日被我局查获。当事人经营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11.8元且违法持续时间2天。当事人采购上述食品时索要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食品购货凭证。 1.没收违法所得1.4元;
2.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柰雪果茶蜜桃乌龙茶”1瓶;
3.罚款5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24 利市监处罚﹝2024﹞531号
2 利辛县实验幼儿园 经营标签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利辛县城关镇建设北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当事人于2024年2月份从利辛县四富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宿州雪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甜公子”慕斯蛋糕1盒,生产日期:见喷码;规格:净含量:计量称重;保质期:冷冻保存6个月;该盒蛋糕标签及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化冻时操作不当造成生产日期缺失);购进价12元/盒,进货额12元,上述“甜公子”慕斯蛋糕是加工后只供该幼儿园老师食用,所以才采购了1盒,采购后一直摆放在当事人食堂内冰柜内,2024年3月6日从冰柜里拿出来在食堂操作间化冻时被我局查获。当事人采购上述食品时索要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甜公子”慕斯蛋糕货值12元。 1.没收标签无生产日期食品“甜公子”慕斯蛋糕1盒;
2.罚款3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24 利市监处罚﹝2024﹞302号
3 利辛县二中企鹅鲜生食品超市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办理《营业执照》,在利辛县城关镇建设北路从事食品零售经营。当事人于2024年4月份从南京乡巴佬食品经营户处购进河南笑辣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笑笑乐”香辣棒20袋,规格: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3年10月02日;保质期:150天;购进价0.3元/袋,进货额6元,保质期内销售了8袋,超过保质期后销售1袋,售价0.5元/袋,盈利1.8元,剩余11袋超过保质期后一直摆放在当事人店内货架上于2024年3月22日被我局查获。当事人经营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6元且违法持续时间17天。当事人采购上述食品时索要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食品购货凭证,现在找不到了。 1.没收违法所得0.2元;
2.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笑笑乐”香辣棒11袋;
3.罚款5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24 利市监处罚﹝2024﹞4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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