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16X3/202411-00017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望疃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转发《安徽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4-11-25 16:14 | 发布日期: | 2024-11-25 16:14 |
安徽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徽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专项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徽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 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一年。做好2024年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守底线、增动力、促振兴”协同推进,持续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长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奋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走在前列、加快建设高质高效农业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一 、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确定全省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9100元。规范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加强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走访和部门数据筛查预警,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常态化识别认定和风险消除,确保应纳尽纳、稳定消除风险。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联系帮扶。坚持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全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兜底保障;用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绿色通道”,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先行落实帮扶措施。推进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强化部门数据共享与比对,升级完善“一户一码”,加强系统数据分析与结果运用,实现主动预警、快速反应、及时处置、限时整改。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及时防范化解自然灾害、市场波动、涉贫舆情等各类风险隐患。持续开展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工作。抓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帮扶,探索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
二 、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持续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全面落实农村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着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按规定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防止因大病重病出现返贫致贫。健全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有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确保住房安全。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农村供水设施长效管护和水质监测,因地制宜解决好季节性缺水问题,提升供水保障水平。加强基层排查、部门会商和系统监管,及时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各类问题,做到主动发现、快速处置、动态清零。
三、分类指导帮扶产业发展。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 “四个一批”要求,突出聚焦融合,支持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创响 区域公用品牌,巩固一批市场前景广、链条较完备的帮扶产业; 突出延链补链,升级加工转化、冷链物流等设施,促进加工增值和顺畅销售,升级一批资源有支撑、发展有基础的帮扶产业;突出精准施策,帮助运营主体渡过难关,促进资产盘活增值,盘活一批暂时出现经营困难或发展停滞的帮扶产业;突出稳妥审慎, 妥善处置遗留问题,及时规划新产业,调整一批难以为继的帮扶产业。加强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规范推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深入推进消费帮扶行动。
四、深入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全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180万人以上,力争实现就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突出特色打造一批劳务品牌。强化劳务协作服务,及时兑现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贴。强化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管理和分类帮扶,落实各项奖补扶持政策,努力实现就业帮扶车间数量及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就业人数保持总体稳定。强化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兜牢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就业底线。加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技能培训。持续实施乡村工匠“千师万匠”培育工程,培育认定400名左右省级乡村工匠名师,推 荐10名左右国家乡村工匠名师候选对象。深入推进“雨露计划+” 就业促进行动,健全完善申报识别、教育培训到落实就业全链条工作机制。强化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
五、加快推动重点地区发展。聚力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落实财政、金融、人才等14项帮扶举措,加快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聚力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持续抓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有力有效推动革命老区乡村全面振兴。聚力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持续跟踪监测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不断完善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协调解决部分家庭住房、就业、社会治理等实际问题,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
六、强化资金项目管理。保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稳定,调整优化资金分配和使用,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重点任务需求。突出抓好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强化联农带农促增收,保持中央及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总体稳定,加大对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支持力度,补齐必要的乡村基础设施短板,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金项目调度,分层分类建立重点项目调度机制,确保7月中旬、10月中旬资金支出达到序时进度。进一步完善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资产确权登记和后续运营管护,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有效盘活低效闲置资产,实现资产保值增效。
七、持续深化“五大帮扶”。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工作体系,适时调整完善帮扶联系点;省直牵头帮扶单位做好省级领导联系帮扶服务工作,针对领导明确的帮扶事项,做好任务分解、抓好跟踪落实。制定团组定点帮扶计划,整合帮扶资源力量,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压实帮扶责任,提升帮扶实效。做好全省第八、第九批选派干部驻村帮扶轮换工作,调整优化选派帮扶村;开展新选派驻村干部培训,深化选派工作“六项行动”,强化驻村帮扶典型事迹宣传。充分发挥地域和资源优势,全面落实县域结对帮扶工作任务,着力打造县域结对帮扶特色品牌。凝聚社会力量,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聚社力 · 兴乡业”等行动以及巾帼助力乡村振兴、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八、加强组织领导。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聚焦工作职能,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重点,提升工作实效。专项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主动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重点县倾斜帮扶、帮扶产业发展、县域结对帮扶和定点帮扶等具体工作;配合抓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驻村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工作;扎实推动农村“双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九、深化有效融合。认真落实党中央及省委机构改革工作部署要求,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全面振兴大格局、大盘子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坚持标准不降、措施不松、力度不减,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协同推进。结合实际合理配置机构、配备力量,推动职能融合、人员融合、力量融合,开展党员干部大学习大培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职能再强化、力量再加强、工作再提升。
十 、优化督查考核。强化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结果运用,抓紧抓实问题整改。统筹推进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优化评价体系,改进方式方法,突出工作成效和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日常调度,完善“工作督导链”及任务、问题、整改“三单”督导体系,促进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
1 |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
省农业农村厅 |
|
2 |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 |
省教育厅、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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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个一批”分类推进帮扶产业发展 |
省农业农村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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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规范推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 |
|
5 |
消费帮扶行动 |
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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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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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支持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
省农业农村厅 |
|
8 |
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发展 |
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
|
9 |
易地扶贫搬迁后扶 |
省发展改革委 |
|
10 |
衔接资金项目管理 |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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